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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闪兵案延烧超过1年,新北地院日前传唤艺人闪兵案第4波起诉名单、14名被告开庭,首波判决20日下午出炉。 14名役男被告中有9人是艺人,其中前Circus成员廖人帅被判1年10个月、缓刑4年,还须支付公库130万元,是艺人当中刑期最长的;唐禹哲判1年7个月、缓刑3年;阿达昌璟翔判1年2个月、缓刑3年,须支付公库100万元;另外,唐振刚、李唯枫等人也都被判1年4个月、缓刑3年,并支付公库40到60万元不等。 新北地院庭长王绰光说明,「本案属《妨害兵役罪》较严重之态样,破坏兵役制度之公平性及公信力,影响役政主管机关对体位,及征集数据之正确管理,并动摇国民对国防安全及社会秩序之信赖,所生危害非轻。
」至于协助伪造病历、体检报告来规避或减免兵役的主嫌陈志明,被依14个《妨害兵役治罪条例》不正变更体位罪,分别被判1年4个月到2年不等徒刑,近300万元犯罪所得也全数没收。 由于还有其他案件正在审理,法院尚未定出合并运行的刑期。 不过法院指出,这次14名役男当中除了1人已经入伍服替代役,其余13人都已除役。 如今查出当年造假逃兵,是否还需再回去服役? 役政单位也给出回应。 台北市兵役局副局长林春来回应,「36岁以内的役男,因为他还没有完成履行的兵役务,所以他要补足他还没有当完兵的役期;如果超过36岁的役男,虽然说他已经超过除役的年限,按照现行的规定不需要再回去当兵。 」这次艺人闪兵案首波判决具指针意义,也让后续涉案艺人的判决备受关注。
法院考量被告主动自首、认罪,多数获判缓刑。 至于王大陆、坤达等其他涉案艺人,因分属不同起诉案件,仍待法院审理。 另外政府也加严免役标准,未来BMI须超过45或身高不超过144公分,相关规范及配套措施完成后预计31日正式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