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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卢太城 台东县20日电)台东县大武乡蔡姓乡民代表参选人送活鸡给选民,借此换取投票支持,涉嫌违反选罢法,检察官19日拘提到案,讯后向法院声押获准。
台东地检署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台东地检署检察官吴芃萱、许莉涵指挥台东县警察局大武分局,侦办大武乡民代表参选人送活鸡予选民,借此寻求投票支持,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19日持台东地方法院核发搜索票,前往蔡姓被告住居所及服务处等处搜索。
台东地检署表示,检察官拘提被告及共犯各1人,以及传讯相关证人共5人到案厘清案情。经检察官讯问后,认被告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对有投票权人交付贿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灭证据、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编辑:张雅净)1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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