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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沈佩瑶 台北20日电)流感疫情趋缓但威胁仍在,单周还是有超过12万就诊人次。疾管署今天宣布,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扩大用药条件将再延长到今年11月15日,配置于全国约4000家合约医疗机构。
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最新监测数据显示,上周类流感门急诊就诊计12万3820人次,较前一周下降5.4%;另上周添加159例流感并发重症病例及44例死亡。
除了公费流感疫苗已在10月1日开跑,疾管署今天例行疫报中宣布,延长扩大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使用条件,有类流感症状,且具7种身分流感高传播族群,适用期限至今年11月15日止,公费药剂配置于各县市卫生局规划的全国约4000家合约医疗机构。
疾管署发言人林明诚说明,这是第2次延长,上次是流感疫情进入流行期且持续上升,延长到今年10月底,目前看来疫情虽缓降,但仍处流行期,因此2度延长。
7种流感高传播族群包括医事单位防疫相关人员、安养长期照顾等机构受照顾者及所属工作人员、幼儿园托育人员(保母)、幼儿园至高中职等学生、与流感重症高风险族群同住或其照顾者、禽畜养殖等相关行业工作人员或动物园工作人员及动物防疫人员,及其他人口密集机构易发生群聚人员。
疾管署表示,配置药剂包括克流感及易克冒。当有危险征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发绀、血痰、胸痛、意识改变、低血压等应尽速就医,并由医师依主诉与临床判断,评估是否符合公费药剂用药条件,倘经判断符合条件者,不需流感快筛,即可开立公费药剂,以把握用药时机。
流感抗病毒药剂未列入健保给付项目,公费用药治疗时机及必要性,由医师依病患状况及临床专业决定。疾管署提醒民众勿轻忽流感严重性,应落实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礼节等个人卫生防护措施,有呼吸道症状时应佩戴口罩,民众如有类流感症状,应就近就医。(编辑:龙柏安)1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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