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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叶臻 桃园20日电)桃园市新屋区某刘姓里长候选人为求在今年选举当选,涉嫌和2名桩脚以向里民发放白米的方式行贿。桃园地检署昨天搜索带回刘男、2名桩脚和17名证人,讯后声押禁见刘男,2桩脚交保。
桃园地检署今天表示,刘姓里长候选人涉嫌在今年6、7月间,亲自或通过陈姓、谢姓桩脚,向有投票权的里民发放重量1.7公斤、价值约新台币200元白米1包,并于发送时寻求支持。
桃检表示,案经指挥法务部调查局桃园市调查处、桃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及杨梅分局共组项目小组侦办,昨天运行搜索,并传唤刘姓里长候选人和陈姓及谢姓桩脚3人、相关17名证人到案。
桃检表示,经动员7名检察官讯问后,认刘男和陈姓、谢姓桩脚3人均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之对于投票权人行求贿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桃园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刘男,2名桩脚各以10万元交保。(编辑:张铭坤)1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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