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19 2.发生缘由:本公司发行一一五年度第三期无担保累积次顺位普通公司债, 经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115年10月19日 证柜债字第11500061511号函通知申报生效。 订定发行条件如下: (1)董事会决议日期:NA (2)名称﹝XX公司第X次(有、无)担保公司债﹞:南山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度第三期无担保累积次顺位普通公司债 (3)发行总额:发行总额为新台币伍拾玖亿陆仟万元整。 (4)每张面额:新台币壹佰万元。 (5)发行价格:依票面金额十足发行。 (6)发行期间:发行期间为十年期。 (7)发行利率: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3.75%。
(8)担保品之总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本公司债为无担保累积次顺位 普通公司债 (9)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强化财务结构、充实资本 (10)承销方式:采包销方式,并委托承销商以洽商销售方式对外公开承销 (11)公司债受托人: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销或代销机构:主办承销商为永丰商业银行(股), 协办承销商为富邦综合证券(股)。
(13)发行保证人:不适用 (14)代理还本付息机构: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签证机构:不适用 (16)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不适用 (17)卖回条件:不适用 (18)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不适用 (19)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不适用 (2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此公告并非影响公司继续营运之重大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