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16 2.事实发生主体:代子公司申报:高鼎游艇股份有限公司 3.发生缘由(事件说明):于115年10月12日12时,承揽商员工于船上从事电焊作业时不慎发生工安事故 ,经送医后抢救不治。 4.处理过程:立即运行紧急应变进程将伤者送医,依相关作业规定通报主管机关并配合劳检 单位调查。 5.处分情形:于115年10月16日接获高雄市政府劳工局劳动检查处函文停工通知。 停工期间:自115年10月12日12时00分起至115年11月11日12时00分止。 停工范围:高鼎游艇股份有限公司厂内PP-10005之100吨巡防艇从事电焊作业 及船台电焊机共计12台。
6.是否遭裁处罚锾:尚未确定 7.裁罚金额(元):尚未确定 8.预计可能损失或影响:评估对公司营运无重大影响。 9.可能获得保险理赔之金额(元):尚未确定 10.改善情形及未来因应措施:本公司将于事故改善计划研拟后向主管机关提出复工申请,并持续宣导各项安全措施。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发布重大消息:否 12.其他应述明事项:初步评估对本公司之财务及业务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