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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9/0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光聚晶電聯合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461,55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資金融通 (1)公司名稱:百樂千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461,55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資金融通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本票 (2)價值(仟元):315,00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54,11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89,290 5.計息方式: 年利率3.244%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還款 (2)日期: 自首次撥款日起算一年,期限屆滿之日,應全數清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10,40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1.8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第一筆係為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光聚晶電聯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筆係為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百樂千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筆為本次更正公告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