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股东会决议日:115/10/19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 (1)董事:正英投资(股)公司代表人-洪本原 (2)董事:日扬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吴升宪 (3)董事:日扬科技(股)公司代表人-贺庆雄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以无损及本公司利益为限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 依公司法第209条规定,经本公司民国115年10月19日股临会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 董事:正英投资(股)公司代表人-洪本原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 董事:正英投资(股)公司代表人-洪本原 明远精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立盈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 明远精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1000号 1幢6楼E座806室 立盈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区宝山城市工业 园区城银路51号4幢101室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 明远精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组件、机电设备维修 及销售等 立盈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表面处理、自动控制设备工程 、机械设备制造、电子零组件设计、制造批发及零售等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无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