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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陈婕翎 台北18日电)老人福利法修法三读通过,有律师指中低收入老人健保部分负担补助及非健保医疗补助遭删除。卫福部次长林静仪表示,突袭式修法缺乏与行政单位沟通,未讨论影响范围。
蓝白推动老人健保费免费的「老人福利法」第22条条文修法,在立法院三读通过,明定近1年综合所得未达申报标准或综所税率未达20%、年所得新台币133万元为上限的长辈,由中央主管机关补助全额健保费。
律师赖中强今天在脸书指出,将三读通过的老人福利法第22条条文对照原条文,修法后只剩下「全民健康保险之保险费」一个项目;低收入老人「健保给付未涵盖医疗费用」补助、中低收入老人「健保部分负担」补助、中低收入老人「健保给付未涵盖医疗费用」补助,完全失去法源依据。
对此,林静仪通过脸书回应赖中强的分析,她表示,社会福利制度目的是为缩短差距、减少弱势不利处境,如果没有充分评估,反而可能扩大差距,加剧弱势不利处境。
林静仪指出,过去一直强调的委员会中心主义,就是重大法案要在委员会中与主管机关充分讨论,评估可能影响范围跟确定财源、实施方式等等的细节,力求修法周延。
林静仪表示,突袭式修法在过程中缺乏行政单位的沟通,所以条文的影响范围、预估影响人数、所需预算金额、运行方式、补救措施等等,通通没有先提出及讨论的话,恐表决三读之后,才发现差别在哪里。(编辑:管中维)11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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