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笔记 · IDAEO AI News

#新闻媒体

抢救荷包看这里!营所税暂缴还没办 最迟「这天」补缴省利息

发布者:

TL;DR · 这代表什么

用历年制的营利事业115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暂缴申报期间已于9月30日截止,若有尚未办理暂缴申报及缴纳税款的企业,务必把握在10月31日以前完成补报与补缴,此举不仅能避免稽征机关迳行核定暂缴税额,更能有效减轻后续产生的利息负担,呼吁各大企业主与财务人员尽快查看帐务并完成申报作业。

(摘自原文导言,非改写)

新闻正文

完整中文翻译制作中,以下为原文。

用历年制的营利事业115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暂缴申报期间已于9月30日截止,若有尚未办理暂缴申报及缴纳税款的企业,务必把握在10月31日以前完成补报与补缴,此举不仅能避免稽征机关迳行核定暂缴税额,更能有效减轻后续产生的利息负担,呼吁各大企业主与财务人员尽快查看帐务并完成申报作业。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针对营利事业所得税暂缴申报相关规定指出,依据所得税法第67条以及第68条相关条文规范,营利事业如果在10月31日以前办理补报及补缴暂缴税额,应自10月1日起至实际补缴暂缴税额之日止,按其应缴纳之暂缴税额,依115年1月1日邮政储金1年期定期储金固定利率1.725计算,按日加计利息一并征收。若是超过10月31日仍然未办理暂缴申报的营利事业,稽征机关将会按照该企业114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应纳税额的二分之一来核算暂缴税额,同时加计1个月的利息后发单通知企业,并要求在15日内完成缴纳,以免衍生更多财务与合规成本。

为了方便各大企业尽速完成补报补缴进程,台北国税局说明,营利事业可以选择在10月31日以前登录财政部税务入口网自行打印附有条码的缴款书,或者直接前往国税局所属的各分局、稽征所以及服务处索取纸本缴款书进行填写。完成填写后,企业可就近前往各代收税款的金融机构进行临柜缴纳,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邮局并不代收这类税款,因此请企业务必选择一般金融机构办理缴纳,以免白跑一趟并延误宝贵的缴税时效。

随着10月31日的截止期限逐渐逼近,台北国税局再次向社会各界呼吁,尚未完成115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暂缴申报的企业,切勿心存侥幸或拖延至最后一刻,应尽速于期限内补办相关手续并持缴款书完成补缴。愈早完成申报与缴纳作业,就能够节省愈多的利息支出,不仅能降低企业整体的营运成本,也能避免后续面临稽征机关迳行核定以及加征滞纳利息等额外负担,确保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财务运作顺畅无碍。

引用级事实单元(F-Units)

用历年制的营利事业115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暂缴申报期间已于9月30日截止,若有尚未办理暂缴申报及缴纳税款的企业,务必把握在10月31日以前完成补报与补缴,此举不仅能避免稽征机关迳行核定暂缴税额,更能有效减轻后续产生的利息负担,呼吁各大企业主与财务人员尽快查看帐务并完成申报作业。

F1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鉅亨網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针对营利事业所得税暂缴申报相关规定指出,依据所得税法第67条以及第68条相关条文规范,营利事业如果在10月31日以前办理补报及补缴暂缴税额,应自10月1日起至实际补缴暂缴税额之日止,按其应缴纳之暂缴税额,依115年1月1日邮政储金1年期定期储金固定利率1.725计算,按日加计利息一并征收。

F2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2 段 · 鉅亨網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若是超过10月31日仍然未办理暂缴申报的营利事业,稽征机关将会按照该企业114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应纳税额的二分之一来核算暂缴税额,同时加计1个月的利息后发单通知企业,并要求在15日内完成缴纳,以免衍生更多财务与合规成本。

F3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2 段 · 鉅亨網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为了方便各大企业尽速完成补报补缴进程,台北国税局说明,营利事业可以选择在10月31日以前登录财政部税务入口网自行打印附有条码的缴款书,或者直接前往国税局所属的各分局、稽征所以及服务处索取纸本缴款书进行填写。

F4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3 段 · 鉅亨網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随着10月31日的截止期限逐渐逼近,台北国税局再次向社会各界呼吁,尚未完成115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暂缴申报的企业,切勿心存侥幸或拖延至最后一刻,应尽速于期限内补办相关手续并持缴款书完成补缴。

F5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4 段 · 鉅亨網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常见问题(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用历年制的营利事业115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暂缴申报期间已于9月30日截止,若有尚未办理暂缴申报及缴纳税款的企业,务必把握在10月31日以前完成补报与补缴,此举不仅能避免稽征机关迳行核定暂缴税额,更能有效减轻后续产生的利息负担,呼吁各大企业主与财务人员尽快查看帐务并完成申报作业。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针对营利事业所得税暂缴申报相关规定指出,依据所得税法第67条以及第68条相关条文规范,营利事业如果在10月31日以前办理补报及补缴暂缴税额,应自10月1日起至实际补缴暂缴税额之日止,按其应缴纳之暂缴税额,依115年1月1日邮政储金1年期定期储金固定利率1.725计算,按日加计利息一并征收。 若是超过10月31日仍然未办理暂缴申报的营利事业,稽征机关将会按照该企业114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应纳税额的二分之一来核算暂缴税额,同时加计1个月的利息后发单通知企业,并要求在15日内完成缴纳,以免衍生更多财务与合规成本。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鉅亨網(https://news.cnyes.com/news/id/6632798)。原文發布時間:202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