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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陈至中 台北17日电)为让幼儿园内不同身分的人员,支领行政工作奖金的权益一致,教育部近期预告修法,让公幼代理教师也能「准用」相关规定,并拟回溯自民国114年9月。
教育部于今年1月修正发布「公立学校教师奖金发给办法」,增订公立高中以下教师兼任行政工作奖金。然而,幼儿园内人员的身分较复杂,教育团体呼吁配套修法,补上代理教师、契约进用人员相关法令,避免有人被漏掉。
教育部于本月14日预告修正「教保服务人员条例施行细则」部分条文,并将预告期间缩短为14天。其中第9条增订公幼代理教师支给奖金的规定,明订奖金的支给「准用」公立学校教师奖金发给办法中公立国小教师的规定(分级每月1000元到2000元不等)。
教育部解释,这项修法是为让公幼内的各类人员支领行政工作奖金的权益一致,因而在代理老师待遇中,明列本薪、加给及奖金,并增订奖金支给依据,保障相关权益。
草案规划,代理教师的工作奖金将回溯自114年8月1日。教育部解释,这是为使各类别人员支领奖金的施行日期一致,都会回溯并补发。
另一项修正重点(第8条)是简化幼儿园寻找代理人员的行政进程。将教师、教保员、助理教保员并列,且不用报请主管机关核准。
另外,教育部近期配合军公教待遇提升方案,陆续预告修法调整公幼人员的待遇,引起私立幼儿园、准公共幼儿园(与政府签约的私幼)担心人员被大量挖走。
教育部表示,准公幼配合军公教调薪方案,自116年1月1日起也将提高教保服务人员每月基本薪资,预计第四期程开始(116年8月1日起),也会再一次调高。(编辑:林恕晖)11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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