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17 发言日期: 1151016 发言时间: 145012 公司代号: 2537 公司名称: 联上发 主旨 : 补充说明本公司于115年5月6日公告之发行 115年度国内第四次有担保普通公司债 符合条款: 第1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16 说明: 1.董事会决议日期:NA 2.名称﹝XX公司第X次(有、无)担保公司债﹞: 联上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15年度第4次国内有担保普通公司债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公司债(是/否):否 4.发行总额:新台币参亿元整,分为甲券和乙券。 甲券发行金额为新台币壹亿元、乙券发行金额为新台币贰亿元。
5.每张面额:新台币壹佰万元整 6.发行价格:依票面金额十足发行 7.发行期间:甲券及乙券皆为五年期。 8.发行利率:固定年利率2.55% 9.担保品之种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银行保证 10.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 偿还本公司110年度第3次国内有担保普通公司债到期之本金 11.承销方式:委托证券商以洽商销售方式对外公开承销 12.公司债受托人:台湾土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销或代销机构:合作金库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发行保证人:甲券:合作金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券:全国农业金库股份有限公司。 15.代理还本付息机构:合作金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6.签证机构:采无实体发行,不适用 17.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不适用 18.卖回条件:无 19.买回条件:无 20.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不适用 21.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不适用 22.现金减资后再行募资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资当年度及前一年度有办理现金减资者适用):不适用 23.其他应叙明事项: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并报奉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