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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洪学广 高雄16日电)前调查局嘉义市调站陈姓调查官涉收受受刑人iPhone手机及期约百万贿款,多次假借办案名义借提在押毒犯,掩护犯人与前妻发生性行为。桥头地院今天依贪污等罪判陈男14年半。
桥头地方法院判决说明,陈男民国108年间负责调查业务时,在押陈姓毒犯为求获取特殊便利,指示王姓前妻购买全新iPhone 11手机行贿。陈男收受手机后,藉侦办案件名义,先后将羁押中的毒犯借提至桃园市调处,不仅让其与王姓、李姓前妻会面,更掩护毒犯在厕所内与前妻发生性行为。
陈男109至110年间因欲购买高价小提琴,再次借提陈姓毒犯至南机站及台南市调处,让陈姓毒犯与前妻会面并发生亲密行为,陈男甚至在外把风,代为照顾未成年子女。双方期约新台币100万元贿款作为买琴经费,但家属未筹措款项,陈男最终未取得百万贿款。
此外,陈男另于110年间以类似手法,借提在监服刑的江姓受刑人,让其与亲友会面,并期约12万元买琴贿款,同样因遭家属拒绝未得手。陈男事后为避免东窗事发,更指示不知情同事将调询录像光盘销毁。
桥院合议庭审酌,陈男身为依法运行犯罪调查的司法警察官,竟为图私利假借办案名义借提人犯,破坏监所管理秩序及侦查卷证完整性,严重损及司法警察公正形象;因此依违背职务收受贿赂、期约贿赂及损坏公务员职务上掌管物品等4罪,合并定应运行有期徒刑14年6月,褫夺公权7年。
此外,涉交付贿赂的毒犯王姓前妻遭判处有期徒刑1年6月,褫夺公权2年;另名涉期约贿赂的江姓受刑人判刑8月,褫夺公权1年。涉案陈姓毒犯目前通缉中,待到案后另行审理。全案可上诉。(编辑:龙柏安)11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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