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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卢太城 台东县16日电)总统赖清德去年宣示重启公地放领,台东第2批放领土地有44笔位于卑南乡,20日起公告放领并受理申请。
总统赖清德去年11月间宣示重启公地放领政策,只要是在1976年9月24日前合法订约、代代耕作、至今仍承租务农且符合国土保育条件的农民,都可依放领办法规定向国家申请承购。
台东县政府今年2月间完成首批台东县有地放领作业,今天再声明,国有财产署完成国有土地放领清册,计有位于卑南乡的44笔土地。
台东县政府地政处表示,近期将办理卑南乡内44笔国有耕地放领作业,并订于20日公告放领,预计约38名承租农民受惠。为协助农民了解放领资格、申请流程及应备文档,县府将于27日上午10时,在卑南乡公所3楼会议室举办说明会,欢迎符合资格的农民参加。
地政处表示,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南区分署已展开国有耕地租约清查作业,台东县涉及放领的土地范围包括卑南乡、太麻里乡、台东市、鹿野乡、关山镇及池上乡等乡镇。目前卑南乡44笔土地将自20日起公告放领并受理申请。
其他乡镇则由县政府配合国有财产署持续办理土地查注作业,并由国产署汇整相关清册,送请内政部公地放领审议会审议,逐步推进后续放领作业。
地政处提醒,符合放领资格的承租农民,请留意公告内容及相关申请规定,并于20日起至116年10月19日止提出申请,以维护自身权益。如对放领资格、申请进程或应备文档有疑问,欢迎参加27日说明会,或洽询县府地政处,进一步了解相关规定及申请流程,把握申请期限。(编辑:李锡璋)11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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