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叶臻 桃园16日电)桃园市杨梅区某郝姓里长参选人为求连任,涉嫌2度以捐赠清寒家庭方式,致赠辖区内102户每户新台币2000元、3000元贿款。桃园地检署昨天带回郝男等人,讯后谕知郝男以10万元交保。
桃园地检署表示,郝男为求能在今年选举顺利连任里长,涉嫌利用他兼任该里福德正神信众协会理事长身分,与叶姓妻子、吴姓桩脚共同对有投票权人贿赂。
桃检调查,郝男等人假藉协会捐赠清寒家庭名义,先后在今年1月30日及6月13日,分别致赠辖区内每户2000元及3000元贿款,户数共达102户。
桃检表示,经指挥法务部调查局桃园市调查处及桃园市政府警察局杨梅分局共组项目团队侦办,在昨天传唤郝男、叶女及吴姓桩脚等人及9名证人到案,并扣押郝男涉嫌行贿的30余万元款项。
桃检表示,检察官讯问后认郝男、叶女、吴姓桩脚3人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之对于投票权人行求贿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无羁押之必要,谕知郝男、吴姓桩脚均10万元交保、叶女4万元交保。(编辑:林恕晖)1151016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