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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宜民观点 :勿让选举戕害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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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这代表什么

台湾的选举或许是世上最五花八门的一种民主形式,诚然,已历几十年民主发展的台湾社会早已形成了一种多元化的样貌,政治上的意识形态尽管南辕北辙,但绝大多数的候选人依旧谨守是非的分际。然而,近期的发展却让人不得不担忧,某些候选人的学养似乎与大家的期待明显存在着落差,尤其在公卫的议题上更是如此。

(摘自原文导言,非改写)

新闻正文

完整中文翻译制作中,以下为原文。

台湾的选举或许是世上最五花八门的一种民主形式,诚然,已历几十年民主发展的台湾社会早已形成了一种多元化的样貌,政治上的意识形态尽管南辕北辙,但绝大多数的候选人依旧谨守是非的分际。 然而,近期的发展却让人不得不担忧,某些候选人的学养似乎与大家的期待明显存在着落差,尤其在公卫的议题上更是如此。 公卫是科学的表现,它不存在模棱两可的空间,也绝非某些民意代表可以随意解释。 DRUG 我们有必要在深入讨论专业议题前,先进行说文解字的工程,民进党的第一名不分区立委沈伯洋指称在英文上药品与毒品都是DRUG这个字,据此主张毒品应该合法化,这种逻辑恐怕只能欺骗贩夫走卒,何以见得?

我们就以民进党及沈伯洋最爱夸夸其谈的抗中保台说起,中国的英文是CHINA,瓷器的英文也是CHINA,所以抗中保台等于抗瓷器保台乎? 如果嫌这个例子过于粗浅的话,那么以下的例子请民进党人仔细深思,尤其是某些喜欢以英文搬弄是非的民进党人。

ecstasy这个字在牛津字典中有三个意义,其一是a feeling or state of very great happiness,亦即中文所指称的狂喜,其二是a state in which somebody experiences extreme emotions, through prayer and meditation, that take them beyond the limits of the individual self,意指通过冥想或是祈祷所感受到的强烈情感,其三是an illegal drug, taken especially by young people at parties, clubs, etc.就是俗称的摇头丸,注意an illegal drug这三个字,我想英文再怎么差的民意代表应该也知道这是非法药物。

摇头丸是一种影响中枢神经的兴奋剂兼致幻剂 (Hallucinogens) ,其主要化学成分为MDMA (亚甲基双氧甲基苯丙胺3,4-Methylenedioxymethamphetamine),它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精神活性物质,在药理学上同时具有中枢神经兴奋剂与致幻剂的特性。 其实,MDMA就是一个用来解释药物及毒品有何不同的最佳案例,MDMA 的首次问世是成之于Anton Köllisch,他是任职于德国默克药厂 (Merck) 的化学家, 1912年他在研发止血药物(Hydrastinine)时,首次成功合成MDMA,换言之MDMA其实是种花得果的产物。

不过,当时默克药厂仅将它申请专利备案后便搁置了研究,MDMA被「发扬光大」则是美国著名药理学家与化学家Alexander Shulgin的贡献,他让世人重新认识了MDMA。 在 1970 年代,Alexander Shulgin也成功合成了 MDMA 并亲自进行人体实验,发现了它能带来强烈的情感共鸣与放松感,他改良了合成路径,并将 MDMA 引入心理治疗领域,但是这两位科学家都未将MDMA申请成为药物,原因是他们相当清楚MDMA具有高度的成瘾性,基于科学家的良知,他们理解一旦成为「药物」,将会出现滥用的结果 - 在科学的天秤上,药物与毒品是两回事。 后来MDMA终究因为非法被滥用并演变成著名毒品「摇头丸」。

是的,DRUG存在着合法与非法的差别,简单言之,毒品可概括为非法的药物,如果按照沈伯洋之见,ecstasy这个字恐怕只有第一与第二的意义,至于第三种他略而不论。 其实ecstasy也是一个潮牌成衣,中文叫做象鼻人,该品牌由两位香港设计师在2001年创立,其角色设计与风格深受日本原宿街头文化的影响,如果按沈伯洋的逻辑,穿上象鼻人的T shirt等同于吸食摇头丸? 其实也不意外,毕竟他过去主张宫庙与第五纵队有关,文化部补助的零日攻击电视剧中便将这段铺陈于剧情当中。 只不过现在的沈伯洋勤跑宫庙,同时他也不反核,对于过去废死的立场也变得支支吾吾。

完全不懂专业的沈伯洋 近期「毒品合理化」与「美沙冬替代疗法」成为台北市市长选举的热门议题,如沈伯洋试图通过包装「减害 (Harm Reduction)」的概念,主张提供毒品或模糊毒品与药品的界线。 然而,将「医疗使用的替代药品(美沙冬 / Methadone)」与「供给非法毒品 / 毒品合理化」划上等号,不仅是严重的医学谬误,更是对台湾过去三十年来医疗与公卫界对抗爱滋病历史的极大亵渎。 首先美沙冬是「处方药物 (subscription) 」,绝不是「合理化的毒品」。

美沙冬是一种长效型的口服鸦片类受体促进剂,它是药物而非毒品,其作用是通过专业医师的评估与剂量控制,替代海洛因等强烈毒品,可阻止戒断症状与强烈的渴药感,同时不会产生海洛因那种高压注射后的欣快感与强烈成瘾冲动。 更重要的是,美沙冬疗法的内核是「严格的医疗监控」,亦即病患必须到指定医疗机构,在医护人员监督下使用(俗称喝药),同时病患不能将美沙冬带回家,这是为了禁绝其在黑市流通的可能性。 病患在进行美沙冬疗法时也必须搭配定期的尿液筛检,确保个案没有同时混合使用非法海洛因,除此之外美沙冬疗法也必须搭配心理咨商与社会复建。

简言之,美沙冬疗法是以医疗手段戒断非法毒品的过程,目的是让成瘾者重返社会,沈伯洋将这种高度管制的医疗行为,硬说成「政府应该提供毒品」或「毒品合理化」,按他自己的说法就是「去脉络化」。 回顾台湾历史:2005年爱滋减害计划的真正面貌 要理解美沙冬的价值,必须回到 2000 年代初期台湾那段沉重的国家级公卫危机。

我自从哈佛学成归国后便在因缘际会的状况下参与了台湾对抗爱滋病的战役,也将国外的防疫经验导入了台湾的公卫界,当时的情况如下;根据当时卫生署 (现为卫福部) 统计,2003年因静脉注射毒品而感染爱滋病 (HIV) 的添加病例仅 588 例,但到了 2005 年,全台添加爱滋通报人数暴增至 3,378 人,其中高达 72% (约 2,452 人) 是因为静脉注射毒品共用针具而感染。 当时海洛因成瘾者因强烈戒断症状与经济困境,往往多人共用同一支针头与稀释液,导致爱滋病毒与C型肝炎在吸食毒品的同侪团体中呈现几何级数的扩散。

面对如此严峻的公卫危机,行政院于2005年6月正式核定「毒品病患爱滋减害试办计划」,并于同年 8 月起在台北县市、桃园县及台南县开办美沙冬替代疗法与清洁针具发放,美沙冬由当时的卫生署统一进口与配发,医疗院所均严格运行「当场喝下、不得携出」的规定。

2006年社团法人台湾减害协会 (Taiwan Harm Reduction Association, THRA) 在各界的响应之下成立,本人也因为许多前辈的厚爱而出任第一任理事长,台湾减害协会由许多医疗与公卫菁英组成,其中包含药学、医学、精神咨商、社工、司法等等,协会以公卫与人权为内核,致力于推广成瘾物质的减害 (Harm Reduction) 理念,主要聚焦于学术与政策倡议,并通过科学证据向政府与大众倡议友善的减害政策 (例如美沙冬替代治疗、清洁针具发放计划等等) 。 且针对第一线医护人员、社工、法务部矫正署的教诲师及公卫人员提供成瘾防治与减害理念训练。

除此之外我们也积极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例如与国际减害组织 (如 Harm Reduction International, HRI) 的链接,引进国际先进实践经验与研究数据。 美沙冬替代疗法的成效卓着,因此爱滋感染率骤降,同时注射药瘾者占添加爱滋感染者的比例,也从 2005 年高峰期的 72%,快速降至个案数仅数十例,近年的统计更已大幅降至 1.7%。 连带地社会治安也有显著改善,随着成瘾者进入美沙冬门诊,因药瘾而引发的偷窃、抢劫等犯罪率明显降低,大幅减轻警政与司法监狱的负担。

这不仅是台湾公卫史上的辉煌战绩,在世界对抗爱滋病的历史中绝对也是一部重要篇章,美沙冬替代疗法与清洁针具发放之所以成功,是创建在「把毒瘾者当作病人处理」,而不是「认同或提供毒品」,其次是司法与医疗的跨部会合作,当时我与许多同仁亲赴各看守所及监狱宣导正确的防疫观念,并将药瘾者视为病人而非单纯罪犯,当时法务部与地检署也推动「司法缓起诉附带完成戒治」的机制,对于初犯或轻度成瘾者,检察官可给予缓起诉处分,条件是成瘾者必须定期前往指定医疗机构接受美沙冬替代疗法。 第三是卫生署与法务部及警政署达成共识,严格禁止警察在美沙冬门诊与针具回收站周边埋伏查缉,通过公权力的保护,创建药瘾者对医疗体系的信任,成功将隐匿在阴暗角落的成瘾者重置在医疗安全网中。

然而与此同时,法务部与卫生署并未放宽对毒品的法律管制,司法系统依然严打毒品黑市,同时通过缓起诉将个案强制转介至卫生署管辖的医疗体系中。 这是在精准的司法与医疗框架下进行「替代医疗」,绝对不是政客口中那种放任毒品流通、美化吸毒行为的「毒品合理化」! 文青式的政治呓语解决不了现实的问题 沈伯洋主张「毒品合理化」或「成立社区中心提供毒品 / 注射室」,并拿「美沙冬」或「减害」当作挡箭牌,这是极其危险且不负责任的行为。 因为美沙冬是「替代医疗」,不是「供给毒品」,其终极目标是减少危害并协助药瘾者重新回到社会,然而「提供毒品」则是向毒品妥协,两者在法律、伦理与医学目标上截然相反。

有些民意代表喜欢谈西方的案例,确实,西方例如美国与澳洲是减害的先驱。 但说到毒品除罪化,都是失败案例,因为所谓的毒品除罪化本身就有很严重的认知错误,说到底它只是一种政治语言,甚至在台湾也有人主张美国的大麻合法化,台湾既然在政治上追随美国,将大麻也合法化理所当然,这与沈伯洋的逻辑不谋而合。 美国旧金山、波特兰及加拿大温哥华都曾尝试过高度宽松的毒品除罪化或毒品公开注射区,结果导致社区治安恶化、药物过量死亡人数飙升、毒品交易猖獗,最终多个城市不得不放弃此一错误政策,重新严格扫荡毒品。

不要以双标看待公卫 当哗众取宠的政客为了选票,不断洗脑大众「毒品只是另一种药品」时,只会大幅降低年轻人对新兴毒品 (如依托咪酯、K他命等) 的戒心,其结果便是一场灾难。 公卫讨论的进行需要的是医疗、司法、咨商辅导的专业,最不需要的是政治话术,美沙冬替代疗法是台湾公卫界与警政司法单位联手打下的一场胜仗,它的成功创建在「精准的医学诊断、严格的药物管制、以及对生命安全的救赎」。 守护台湾我们需要的是严格的执法、完善的医疗戒治,而不是玩弄文本游戏的政治佯瘤。 *作者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永续发展组召集人,前立法委员/共同作者于踄倚。

引用级事实单元(F-Units)

台湾的选举或许是世上最五花八门的一种民主形式,诚然,已历几十年民主发展的台湾社会早已形成了一种多元化的样貌,政治上的意识形态尽管南辕北辙,但绝大多数的候选人依旧谨守是非的分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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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头丸是一种影响中枢神经的兴奋剂兼致幻剂 (Hallucinogens) ,其主要化学成分为MDMA (亚甲基双氧甲基苯丙胺3,4-Methylenedioxymethamphetamine),它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精神活性物质,在药理学上同时具有中枢神经兴奋剂与致幻剂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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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MDMA就是一个用来解释药物及毒品有何不同的最佳案例,MDMA 的首次问世是成之于Anton Köllisch,他是任职于德国默克药厂 (Merck) 的化学家, 1912年他在研发止血药物(Hydrastinine)时,首次成功合成MDMA,换言之MDMA其实是种花得果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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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970 年代,Alexander Shulgin也成功合成了 MDMA 并亲自进行人体实验,发现了它能带来强烈的情感共鸣与放松感,他改良了合成路径,并将 MDMA 引入心理治疗领域,但是这两位科学家都未将MDMA申请成为药物,原因是他们相当清楚MDMA具有高度的成瘾性,基于科学家的良知,他们理解一旦成为「药物」,将会出现滥用的结果 - 在科学的天秤上,药物与毒品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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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ecstasy也是一个潮牌成衣,中文叫做象鼻人,该品牌由两位香港设计师在2001年创立,其角色设计与风格深受日本原宿街头文化的影响,如果按沈伯洋的逻辑,穿上象鼻人的T shirt等同于吸食摇头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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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选举或许是世上最五花八门的一种民主形式,诚然,已历几十年民主发展的台湾社会早已形成了一种多元化的样貌,政治上的意识形态尽管南辕北辙,但绝大多数的候选人依旧谨守是非的分际。然而,近期的发展却让人不得不担忧,某些候选人的学养似乎与大家的期待明显存在着落差,尤其在公卫的议题上更是如此。公卫是科学的表现,它不存在模棱两可的空间,也绝非某些民意代表可以随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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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头丸是一种影响中枢神经的兴奋剂兼致幻剂 (Hallucinogens) ,其主要化学成分为MDMA (亚甲基双氧甲基苯丙胺3,4-Methylenedioxymethamphetamine),它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精神活性物质,在药理学上同时具有中枢神经兴奋剂与致幻剂的特性。 其实,MDMA就是一个用来解释药物及毒品有何不同的最佳案例,MDMA 的首次问世是成之于Anton Köllisch,他是任职于德国默克药厂 (Merck) 的化学家, 1912年他在研发止血药物(Hydrastinine)时,首次成功合成MDMA,换言之MDMA其实是种花得果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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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article/11171707)。原文發布時間:2026-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