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15 2.公司名称:天力离岸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本公司115年第一次现金增资特定人认股缴款期间为给予特定人充裕作业准备时间 ,达本次增资作业顺利进行之目标,拟延长115年第一次现金增资特定人认股缴款 期间。 6.因应措施: (1)本次现金增资依据本公司115年7月7日董事会决议,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之, 并于115年7月27日经金管证发字第1150350598号函申报生效在案。
后本公司 向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变更115年第1次现金增资发行价格为新台币10.5 元整,并获115年8月6日金管证发字第1150352410号函同意备查。 (2)本公司115年第一次现金增资原订定之特定人缴款期间为115年10月13日起至 115年10月15日止,拟延长缴款截止日至115年10月23日止。 除延长特定人缴 款期限外,原股东缴款期限及现金增资发行条件等均维持不变。 (3)现金增资基准日,待实际股款募足后另行公告。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