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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曹亚沿 新北15日电)台北地检署刘姓检察官2月被查获施用毒品,外界质疑检方近日才侦结并缓起诉。新北检说明,警方8月函送,收案后依法侦查,并在得知刘男身分后立即通报,绝无包庇或刻意拖延。
刘姓检察官今年2月27日在芦洲与友人聊天,因友人疑使用电子烟遭盘查,警方也在刘男背包查扣第二级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残渣袋,经采集尿液送验呈毒品阳性反应。北检经内部调查,认违失情节重大,函请个案评鉴。刘姓检察官坦承施用毒品,已主动请辞。
新北地检署今天下午发布新闻稿说明侦办经过,芦洲分局8月21日发文函送侦查卷证,检方8月27日收受并在9月4日分案,由承办主任检察官交办检察事务官进行相关侦查作业。
据了解,因承办主任检察官为刘男司法官训练所的同期同学,10月1日在核阅案件时,发现刘男是台北地检署检察官,随即陈报新北检察长郭永发,郭永发立即向台湾高等检察署检察长张斗辉口头通报,新北检并在10月2日发文通报,同日下午首次传唤刘姓检察官到庭讯问。
新北检10月5日再度传唤刘男到庭,并当庭谕知缓起诉处分,转介医疗机构进行戒瘾治疗评估。13日收到医疗评估回复单后,承办主任检察官即侦结,作成附命完成戒瘾治疗之缓起诉处分。
新北检强调,对于检察官涉嫌违法案件,秉持毋枉毋纵、依法侦办立场,绝不因被告身分而有差别待遇。本案相关侦查及行政通报进程,均依规定办理,刑事案件部分也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相关规定处理,绝无包庇或刻意拖延情事。
法务部表示,支持新北地检署的刑事侦查以及台北地检署的行政调查,此外,毒品犯罪零容忍,检察官正人须先正己,对检察官涉毒的行为,法务部绝不宽贷。(编辑:龙柏安)1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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