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06/11 2.公司名称:LAUNXP INTERNATIONAL CO., LTD.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5.发生缘由: 代子公司公告于民国115年6月11日接获美商 Apollomics Inc. 信件通知,就双方 于民国114年3月31日签署之合作暨授权协议之履行事项表达其立场,主张LAUNXP INTERNATIONAL CO., LTD未能缴纳余款美金380万元及适用利息,故通知终止本协 议,将追讨上开款项并主张契约终止之相关权利。
6.因应措施: 子公司对来函所述内容与主张持不同意见,并已委请法律顾问就该终止通知之 合法性、有效性及双方权利义务进行评估,法律顾问回复说明如下:(1)依据上开 协议争议解决相关条款规定,两造如有争议,应先进行协商,如未能协商解决, 应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 (2)本公司并非上开协议之签约人,故无违反 上开协议之问题,契约责任风险似局限于子公司LAUNXP INTERNATIONAL CO., LTD, 并未扩及本公司。 (3)针对上开协议衍生争议,双方主张究竟何方有据,须以新加坡 国际仲裁庭判断而定,如仲裁庭认为子公司有违约情事,子公司风险包括美金380万元 及利息,以及新加坡仲裁费用及律师费用。
目前虽已逾上开协议争议条款约定之强制协商期间,惟因双方均期盼避免进入仲裁 进程以节省诉讼成本,现阶段仍持续积极沟通处理方案,且已达成初步共识,现正 待双方律师确认相关细节与起草补充协议文档。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本公司于115年6月就LXP109相关资产,依据IAS 36运行减损评估,认列减损损失1000万 美元。 另就应付APLM款项380万美元(帐列其他应付款),依合约规定按期提列延迟付 款利息费用,直至付讫为止。
基于审慎原则,本公司仍将持续评估LXP109项目发展之 可行性,并依IAS 36规定于每一报导期间结束日,评估相关资产之可回收金额。 本公司将持续依主管机关规定办理公告申报,以维护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