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 桃园市芦竹区诚圣段228地号 2.事实发生日:115/10/15~115/10/15 3.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5年3月10日 4.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5.交易单位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1)面积:3,430.01平方公尺,核算1,037.5780坪 (2)每坪单价:约新台币346,962元 (3)交易总金额:新台币3亿6千万元 6.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 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对人:自然人 与公司之关系:无 7.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 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 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8.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 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9.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不适用 10.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付款条件:依土地买卖契约书约定 11.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 决策单位: 交易决定方式:双方议价 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参考专业鉴价机构鉴定之价格及市场行情 决策单位:董事会 12.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 中华征信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 估价金额:新台币362,114,722元 13.专业估价师姓名: 张大成估价师 巫智豪估价师 14.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张大成估价师:(91)北市估字第000015号 巫智豪估价师:(108)北市估字第000274号 15.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17.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 不适用 18.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 不适用 19.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20.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21.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2.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依合约规定 23.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营运需求 24.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 无 25.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26.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民国115年3月10日 27.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否 28.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十六条规定 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9.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依同准则第十七条规 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 115年3月10日及115年8月25日 31.其他叙明事项: 本案于115年3月10日经董事会决议通过,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土地购置事宜, 并已于115年8月25日签约。
本买卖契约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之规定,已经本公司之母公司 Wong's Kong Ki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股东会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