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15 发言日期: 1151014 发言时间: 145913 公司代号: 3321 公司名称: 同泰 主旨 : 本公司终止与欣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之租赁契约 符合条款: 第20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14 说明: 1. 原公告日期: 112/06/28
- 简述原公告申报内容:
同泰电子租赁欣兴电子位于桃园市桃园区兴邦路部分之不动产使用权资产。 租赁期间 : 民国112年7月11日起至民国117年7月10日止
- 变动缘由及主要内容:
因欣兴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营运需求之调整,故与本公司商议终止租赁协议
- 变动后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
欣兴电子支付同泰电子新台币181,890元(未税)解约金
- 其他应叙明事项:
本公司与欣兴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另行签定租赁契约终止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