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14 2.公司名称:欣雄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1)本公司申请普通股股票上市案,业已取得115年09月23日台湾证券交易所(股) 公司台证上一字第1151803862号函核准上市,并于115年10月16日起在集中市 场上市买卖。 另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115年10月14日证柜监字 第11500769393号函同意,本公司普通股股票自115年10月16日起终止上柜, 并于同日转上市买卖。
(2)转上市及终止上柜买卖相关数据公告如下: A.公司名称:欣雄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B.转上市股份:普通股315,332,742股, 每股面额10元,共计新台币3,153,327,420元。 C.转上市及终止上柜开始买卖日期:115年10月16日。 D.股票签证机构:无(采无实体发行)。 E.权利义务:本公司各年度所发行之股份其权利与义务均相同。 F.上市股票代号及简称:股票代号:8908;简称:欣雄。 (3)股务代理机构: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67号地下一楼 电话:[已屏蔽] 6.因应措施:发布重大消息。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