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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吴欣纭 台北14日电)立法院日前朝野协商性别平等工作法等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虽未达共识,但劳动部同意放宽育儿假适用年龄至8岁,民团今天吁立院尽速三读,并考量特殊照顾与单亲家庭需求。
媒体报导,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8日举行朝野协商,讨论「性别平等工作法」及「就业保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其中在育儿假适用年龄,劳动部同意从6岁放宽至8岁,获蓝绿立委肯定,但由于民众党立委执意扩大到12岁,因此朝野仍未达成共识。
民间团体托育及就业政策催生联盟今天发布声明,呼吁朝野尽速完成协商、三读通过,让新制于明年顺利上路,也提到特殊照顾需求家庭与单亲家庭仍需要更多支持。
托盟表示,民间团体多年来不断诉求包含将申请育婴留职停薪的条件放宽至「育有8岁以下子女」以及添加育儿假、让民众能够以「日」为单位弹性使用,总统赖清德5月也终于预告「台湾人口对策新战略—家庭支持篇」,将把育婴留职停薪子女适用年龄从未满3岁延长至「6岁以下」,并将育婴留职停薪更名为育儿留职停薪,其中包含60天可以「日」为单位请假、有津贴给付的育儿假。
托盟说,这项法案在立法院委员会进行逐条审查时,劳动部终于同意将申请条件放宽至民间团体多年倡议、有具体迫切需求的「育有8岁以下子女」家长/监护人,历经超过5年的倡议,能达成各方共识,此成果得来不易。
托盟说,「育有8岁以下子女」作为申请条件,是衔接既有法规、回应经盘点过的具体照顾需求得来共识,期待各党团以此共识为基础,让法案尽速三读。
托盟也提到,包含民进党立委刘建国、王正旭分别针对有特殊照顾需求及单亲家庭提出修正动议,盼延长这类家长育儿留职停薪期间、育儿假天数或延长请领育儿留职停薪津贴至9个月,呼吁各党团与劳动部在后续协商时纳入考量,回应多元家庭的照顾需求。
托盟最后表示,这次修法的最大遗憾,包含配偶陪产假仅增加7日且与陪产检假合并计算、彼此排挤以及家庭照顾假仍维持军公教给薪、受雇劳工扣薪的不平等制度,这2项都是民团多年来不断倡议的改革,此次虽未能有所突破,但绝非就此搁置,呼吁政府应列为下一阶段改革的优先课题。(编辑:李亨山)1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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