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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經過鐵路平交道,遇到火車通過時,究竟應該停在哪裡?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曾於2019年公布一起案例,一名駕駛因將車輛停在黃色網狀線內等候火車,遭罰3萬4000元。 駕駛認為自己沒有停在平交道上,不服處分提告,法院最後卻判他敗訴。 不過,交通部已於2020年調整平交道範圍認定方式,如今同樣停在黃網線內,適用的罰則可能大不相同。 停在平交道網狀線等火車,法院為何判駕駛敗訴? 根據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2019年10月3日發布的新聞稿,一名駕駛行經鐵路平交道路段時,將車輛停在遮斷器後方的黃色網狀線區域,等待火車通過,遭執勤員警以「平交道網狀線臨停」為由攔停舉發,最終被罰3萬4000元。
駕駛認為,自己只是停在黃色網狀線內,並沒有停在鐵路平交道上,因此提起行政訴訟,希望撤銷罰單。 然而,法院當時認為,該路口已劃設鐵路平交道停止線,依當時適用的認定標準,越過停止線後的網狀線區域就屬於平交道範圍。 法院最後判決駕駛敗訴,除了必須繳納3萬4000元罰鍰,還須吊扣駕照1年,並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黃網線停車罰900元還是9萬元? 關鍵在遮斷器 交通部於2020年9月1日發布函釋,調整鐵路平交道範圍的認定方式,改以是否設置遮斷器,區分不同的認定標準。 依交通部函釋,設有遮斷器的平交道,以遮斷器界定平交道範圍。
若駕駛違規停在停止線與遮斷器之間的黃色網狀線區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可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但如果車輛違規停在遮斷器界定的平交道範圍內,則可能依同條例第54條,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若因而肇事,還可能遭吊銷駕照。 至於沒有設置遮斷器的鐵路平交道,則以停止線及其延伸界定平交道範圍。 若駕駛在該範圍內違規停車,同樣可能面臨第54條規定的高額罰鍰。 由於交通部已重新界定平交道範圍,同樣停在黃色網狀線內,現在可能面臨的罰鍰,與2019年這起案例有所不同。 其中,車輛是否進入遮斷器界定的平交道範圍,是判斷適用罰則的重要關鍵。 經過鐵路平交道怎麼停才對?
遇到警鈴響起要注意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3條,黃色網狀線是用來告示駕駛人不得在標線範圍內暫停或臨時停車,並應保持淨空,以防止交通阻塞。 接近鐵路平交道的路段原則上也應劃設網狀線,但沒有劃設空間者除外。 因此,即使黃網線不屬於現行規定認定的平交道範圍,違規停車仍可能受罰。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4條規定,駕駛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立即將車速降低至時速15公里以下。 若平交道設有遮斷器或看守人員,當警鈴響起、閃光號誌顯示、遮斷器開始放下,或看守人員指示停止時,就應暫停,等待可以通行後再通過。
即使遮斷器尚未放下,若警鈴已響或閃光號誌已顯示,駕駛仍應停車等候;即使沒有停止警示,也須先看、聽確認鐵路兩側沒有火車接近,才能通過。 如果前方已有車輛,也須等前車駛離平交道適當距離,確認自己的車輛能安全通過後再繼續前進,避免因塞車而受困在平交道內。 因此,駕駛經過鐵路平交道時,應注意停止線及遮斷器位置,遇到火車接近或警鈴響起時,應依規定在安全位置停等,不要因為車輛尚未壓到鐵軌,就以為可以停在前方的黃色網狀線內。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2019年10月3日〈平交道違規臨時停車,最高可罰9萬元!
〉 交通部,2020年9月1日交路字第10950105311號函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第60條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4條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3條 本文案例為新北市政府2019年公布的交通違規案件,交通部已於2020年調整鐵路平交道範圍認定標準。 相關法規、裁罰金額及處分結果,仍應以現行法令、實際違規情節及主管機關認定為準,個案判決結果不代表所有類似情況均適用相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