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08/12 2.发生缘由:本公司决议114年度盈余分配案之现金股利配息基准日及发放日期: (1)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现金股利新台币45,000,000元,每股配发1.5元 (2)除息交易日:不适用(更正) (3)最后过户日:115/09/01 (4)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5/09/02 (5)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5/09/06 (6)除息基准日:115/09/06 (7)现金股利发放日期:115/10/01 (8)办理过户手续: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办理过户之股东,请于115/09/01(二)16:30前亲临本公司股务 代理机构「第一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区安和路一段 27号6楼,电话:[已屏蔽])办理过户手续,挂号邮寄者以115/09/01(最后过户日)邮 戳日期为凭。
凡参加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办理过户者,本公司股 务代理人将依其送交之数据迳行办理过户手续。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 (1)现金股利预计以汇款或挂号邮寄支票方式发放,汇费及邮资由股东自行负担。 (2)本公司于115年7月31日起终止其兴柜股票在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