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0/14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4,000,000股。 4.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5.发行总金额:新台币40,000,000元整。 6.发行价格:暂订新台币40元。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 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10%计400,000股由员工认购。 8.公开销售股数:不适用。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 现金增资发行新股之90%共计3,600,000股,由原股东按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记载之股 东及其持有股份比例认购,每仟股约可认购279.06976744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认购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东自停止过户日起五日内至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合 并凑成整股之登记,逾期未并凑者视为放弃。 原股东及员工放弃认购不足之部分,由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之。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现金增资案经呈报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授权董事长订定发行价格、认股基准日 、股款缴纳期间、增资基准日及处理其他与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之相关作业事宜。
(2)本次计划之重要内容,包括资金来源、计划项目、预计进度及预计可能产生效益及其 他相关发行条件,如有因市场状况、依主管机关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或因法令或客 观环境而需变更时,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