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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王朝钰 宜兰14日电)宜兰地检署侦办壮围乡与大同乡2起贿选案,涉嫌赠送冷冻鱼货及食用米给选民行贿,经检察官复讯后,谕令4人以新台币3万元及8万元交保。
检警调查,壮围乡张姓乡民代表参选人的弟弟张姓男子,涉嫌赠送冷冻鱼货给选民行贿;大同乡潘姓村长参选人则涉嫌赠送食用米给选民贿选。宜兰地检署接获情资后,成立项目小组指挥侦办。
检察官张立言与林永昨天分别指挥调查局宜兰县调查站、宜兰县警察局刑警大队、礁溪警分局及三星警分局,持宜兰地方法院核发的搜索票前往24处所运行搜索,传讯21人并拘提2人到案说明。
经移送复讯后,检方认定张男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投票行贿罪嫌重大,但无羁押的必要,谕令新台币3万元交保;赠送食用米案部分,潘男与林姓妻子及陈姓选民,分别以8万元、3万元、3万元交保。(编辑:李淑华)1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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