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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王朝钰 基隆14日电)新北市瑞芳区新峰里长参选人黄姓男子等4人,涉假借社区发展协会名义,发放电风扇等物资给选民贿选,基隆地检署今天侦结,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提起公诉。
基隆地检署指出,黄男有意参选新北市瑞芳区新峰里里长,自民国113年间起接任新峰社区发展协会理事长。黄男为求胜选,邀集友人邱姓男子出资,并与母亲许姓女子、妻子林姓女子共同谋议买物资贿选。
检警查出,黄男规划以14吋电风扇、七星米、五谷杂粮面、酱油及大豆沙拉油等各100份物资,总价值新台币11万9100元,预计分送给新峰里选区100名选民,其中100台电风扇由邱男出资6万8000元赞助购入,其他的物资由黄男准备。
黄男、许女与林女于6月6日上午,在黄男经营已挂上选举看板的礼仪社,假借社区发展协会名义,发放每份价值1191元礼品给选民或选民的眷属。黄男于9月3日登记参选里长后,检察官9月21日指挥搜索黄男办公处所及住处,陆续传唤被告及证人共90人到案说明。
全案检方今天侦结,认定黄男、林女、许女及邱男,涉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对有投票权人交付贿赂罪嫌,依法提起公诉。基隆地检署呼吁,公平选举为民主基石,检警调查贿团队必定严加查办,共同守护干净选风。(编辑:林恕晖)1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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