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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過世後,除了處理喪葬事宜,還有勞保死亡給付可以申請。 但如果夫妻雙方都有參加勞保,丈夫在保險有效期間不幸因普通傷病死亡,妻子究竟該申請丈夫的「本人死亡喪葬津貼」,還是透過自己的勞保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兩種給付的計算方式不同,實際能領到的金額也可能有差異。 勞保局指出,同一死亡事故的兩種喪葬津貼不能重複請領,若妻子實際負擔丈夫的殯葬費用,且符合兩種給付資格,就可以比較金額,依規定選擇較有利的項目。 老公過世,妻子也有勞保「2種喪葬津貼」可以一起領嗎?
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說明,勞保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普通傷病死亡,原則上可由實際支出殯葬費用的人,申請本人死亡喪葬津貼,給付標準為死者死亡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個月。 如果妻子本身也有參加勞保,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被保險人的配偶死亡時,則可按被保險人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3個月的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不過,夫妻都有勞保,不代表丈夫過世後可以一次領取5個月加3個月,共8個月的喪葬津貼。 勞保局在官方常見問答中指出,依照「同一事故不得重複請領」規定,家屬不能同時領取兩種喪葬津貼。 但如果家屬死亡喪葬津貼的金額高於本人死亡5個月喪葬津貼,可以放棄申請後者,改領較有利的家屬死亡給付。
夫妻都有勞保,5個月和3個月喪葬津貼哪個划算? 兩種給付雖然都是喪葬津貼,計算基礎卻不同。 丈夫本人死亡喪葬津貼,以丈夫死亡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原則上發給5個月;妻子申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則以妻子在丈夫死亡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發給3個月。 以2026年適用的投保薪資級距為例,假設夫妻雙方都有有效勞保,丈夫是部分工時勞工,平均月投保薪資為2萬4000元;妻子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則為4萬5800元。 若丈夫因普通傷病死亡,妻子已年滿56歲、婚姻關係存續超過1年,並由妻子實際負擔殯葬費用,在丈夫適用5個月本人死亡喪葬津貼的情況下,兩種給付金額就有所不同。
丈夫本人死亡喪葬津貼為2萬4000元乘以5個月,可領12萬元;妻子家屬死亡喪葬津貼則以4萬5800元乘以3個月計算,可領13萬7400元。 在這個假設案例中,選擇家屬死亡喪葬津貼,比請領丈夫本人死亡喪葬津貼多出1萬7400元。 不過,若夫妻雙方都是一般全時工作勞工,計算結果可能不同。 依2026年規定,一般全時工作勞工的勞保月投保薪資最低級距為2萬9500元,最高為4萬5800元。 如果丈夫平均月投保薪資為2萬9500元,5個月喪葬津貼可領14萬7500元;即使妻子的平均月投保薪資達4萬5800元,3個月喪葬津貼也只有13萬7400元,比丈夫的本人死亡喪葬津貼少了1萬100元。 老公過世,勞保喪葬津貼不一定只有5個月!
符合條件可領10個月 除了5個月與3個月的差別,勞保本人死亡喪葬津貼在特定情況下,還可能提高至10個月。 勞保局指出,如果被保險人死亡後,沒有符合請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條件的遺屬,或根本沒有遺屬,可由實際支出殯葬費用的人,按死者死亡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10個月喪葬津貼。 另外以符合10個月喪葬津貼條件的家庭為例,假設死者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萬元,按一般5個月標準計算為15萬元;若沒有符合請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資格的遺屬,實際支出殯葬費用的人便可依規定請領10個月,共30萬元。 至於有沒有符合資格的遺屬,除了配偶,也涉及子女、父母等法定遺屬的請領條件,並非只看夫妻雙方有沒有工作。 勞保喪葬津貼怎麼申請?
勞保局公布請領方式 若妻子選擇以自己的勞保資格申請配偶死亡的家屬喪葬津貼,勞保局表示,被保險人及死者均為本國籍時,可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再選擇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勞保局線上系統,或書面郵寄、親送方式申請。 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時,被保險人可攜帶本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線上申請則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 採書面方式時,國內設有戶籍的被保險人可自行申請,不需要由投保單位蓋章。 至於丈夫本人死亡喪葬津貼,則由實際支出殯葬費用的人提出申請,兩種給付的請領人資格並不完全相同。 另外,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0條規定,保險給付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本人死亡與家屬死亡喪葬津貼能否重複請領?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本人死亡給付標準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家屬死亡給付標準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家屬死亡給付請領手續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2026年)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保險條例 本文內容依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及現行相關法規整理,文中給付金額均為假設情境試算,僅供讀者參考,實際請領資格、給付金額及適用規定,仍須依個人投保紀錄、死亡事故發生時的法令及勞保局審查核定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