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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辈年纪大了,除了家人陪伴,长期照顾自己的看护也可能成为生活中最亲近的人。 假设一名80岁阿姨受到看护细心照顾10年,除了平常支付的薪水,还想额外拿出500万元感谢对方,这笔钱究竟算工作报酬,还是私人赠与? 依照台湾现行税法,两者的课税方式大不相同。 如果认定为赠与,依2026年规定试算,赠与税可能达25万6000元;但若属于工作报酬,则可能涉及看护本人的所得税。 照顾长辈10年,额外拿500万元感谢金算赠与吗? 阿姨多年来由看护协助日常生活,双方相处10年,早已创建深厚情谊。 阿姨认为对方不只完成照顾工作,也在生活上给予许多陪伴,因此决定拿出500万元表达感谢。
根据《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条,所谓赠与,是指财产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人,并经对方允受而生效的行为。 也就是说,判断这500万元是不是赠与,关键之一就是有没有「无偿给予」的性质。 另一方面,依照《所得税法》第14条及财政部税务入口网说明,薪资所得不只有每个月领到的固定薪水,也包括因职务或工作取得的奖金、津贴及其他给与。 如果阿姨与看护原本就约定,只要照顾满10年,就能另外取得500万元,这笔钱可能具有工作报酬性质;即使双方事前从未约定,如果这笔钱实质上是因看护的服务年资、工作表现或过去提供的照顾劳务而给付,也不一定能直接视为私人赠与。
反过来说,如果看护平时已依约领取薪资,阿姨只是基于多年相处的私人情谊,另外无偿送给对方一笔财产,则可能符合赠与的法律性质。 因此,「有没有事先约定500万元」并不是唯一标准,真正要看的仍是这笔钱到底是不是工作上的对价。 500万元如果是赠与,要缴多少赠与税? 2026年免税额244万元 以下假设阿姨是经常居住我国境内的中华民国国民,且这500万元属于应计入赠与总额的财产。 如果这笔钱属于无偿赠与,就须依《遗产及赠与税法》计算赠与税。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2026年1月26日表示,115年(2026年)每位赠与人的年度赠与税免税额为244万元。 无论一年内赠与几次、送给多少人,都是以赠与人当年度的赠与总额合并计算。
假设阿姨在2026年仅赠与这名看护500万元,没有其他应计入的赠与及额外可扣除项目,计算方式如下: 赠与金额:500万元 年度免税额:244万元 课税赠与净额:500万元-244万元=256万元 适用赠与税率:10% 应纳赠与税:25万6000元 依财政部公告的2026年赠与税级距,课税赠与净额在2811万元以下,适用10%税率。 因此,在上述假设下,阿姨送出500万元,应纳赠与税为25万6000元。 而且,赠与税原则上是由送钱的阿姨负担,不是由收到500万元的看护缴纳。 只有少数法定例外,才可能由受赠人负担纳税义务。 如果阿姨当年度还有其他赠与,也必须合并计算,实际税额就可能高于25万6000元。 看护收到500万元要缴所得税吗?
赠与和工作报酬差很大 除了阿姨是否需要缴赠与税,看护收到这500万元后,要不要申报个人所得税,也是重要问题。 根据《所得税法》第4条第1项第17款,个人因继承、遗赠或赠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免纳所得税,但从营利事业受赠取得的财产不适用这项免税规定。 因此,如果500万元确实是阿姨以个人身分进行的私人赠与,看护原则上不需要将这笔钱列入自己的应税综合所得。 但如果这笔钱实际上是提供照顾服务所取得的报酬,情况就不同。 依财政部对薪资所得的解释,在职务或工作上取得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给与,原则上属于薪资所得。 如果看护与阿姨存在雇佣关系,500万元又是因服务年资、工作表现或照顾工作而支付,就可能涉及薪资所得课税。
如果双方并非雇佣关系,而是其他提供服务的安排,则还要依实际法律关系与给付性质,确认适用的所得类别。 同样是500万元,如果是私人无偿赠与,原则上由赠与人处理赠与税;如果是工作报酬,则可能由取得报酬的看护负担所得税。 两者的课税对象与计算方式完全不同。 如果500万元属于工作报酬,外籍看护还要注意183天 若收到500万元的是外籍看护,而且这笔钱被认定属于应课所得税的工作报酬,还要看所得税上的居住者身分。 依财政部规定,外籍人士在同一课税年度于台湾居留合计满183天,原则上按境内居住者规定申报所得税;未满183天,则依非居住者相关规定处理。 因此,即使外籍看护已经在台湾工作多年,实际课税仍要看取得这笔收入当年度的居留天数。
不过,183天影响的是所得税身分,并不是用来判断500万元究竟是赠与还是工作报酬。 汇款写「感谢金」就可以吗? 名称不是唯一判断标准 有些人可能认为,只要在汇款备注写上「感谢金」、「红包」或「私人赠与」,就可以证明这笔钱与工作无关。 其实,名称并不是唯一的判断标准。 例如,500万元是否因为服务满10年才支付、是否与工作表现有关,或只是长辈基于私人感情,希望另外无偿送给对方,都可能影响税务上的认定。 如果500万元实质上就是工作奖金或劳务报酬,即使另外签一份赠与契约,也不一定会因此变成无偿赠与;反过来说,长辈与看护之间有聘雇关系,也不代表双方不可能另外发生真正的私人赠与。
涉及大额款项时,可保留原本的聘雇契约、历年薪资支付数据、银行汇款纪录,以及能说明额外款项给付原因的文档,以便日后厘清。 不是亲人也要缴赠与税? 送钱给看护一样可能要申报 另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是,赠与税并不是只有父母送钱给子女,或亲属之间移转财产时才会发生。 根据《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条,赠与的定义并未限定受赠人必须是家人。 因此,无论是子女、朋友,或没有血缘关系的看护,只要符合课税要件,赠与人都可能需要申报并缴纳赠与税。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提醒,赠与人在同一年度赠与财产总值超过244万元免税额时,原则上应于超过免税额的赠与行为发生后30日内,向主管国税局办理申报。
对于想拿出大笔财产感谢长期照顾者的长辈而言,真正重要的不是这笔钱叫「红包」、「感谢金」还是「奖金」,而是它实际上属于什么。 照顾10年的情谊可以是长辈愿意给钱的原因,但如果这500万元实质上与工作、服务年资或劳务有对价关系,就可能属于工作报酬;若确实是基于私人情谊、不附带劳务对价的无偿给予,才可能依赠与规定处理。 参考数据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115年赠与税纳税义务人每年得减除免税额244万元(2026年1月26日) 财政部:115年遗产及赠与税免税额及课税级距公告(2025年11月27日) 财政部税务入口网:遗产及赠与税课税范围 财政部税务入口网:什么是薪资所得?
财政部税务入口网:外侨综合所得税与居留期间的关系 全国法规数据库:《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7、19、22、24条 全国法规数据库:《所得税法》第4、7、14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财税信息参考,实际税负与申报方式仍可能因个案事实、身分及适用法令不同而异;如涉及大额赠与、劳务报酬或跨境税务,建议另向国税局或专业税务人士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