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14 发言日期: 1151013 发言时间: 135512 公司代号: 1711 公司名称: 永光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订定115年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等相关事宜(补充 公告每股发行价格、委托代收存款及存储款项机构) 符合条款: 第1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13 说明: 1.董事会决议或公司决定增资基准日期:115/10/02 2.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3.主管机关申报生效日期:115/10/01 4.董事会决议(追补)发行日期:115/08/13 5.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50,000,000股,总金额依实际发行价格而 定。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7.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8.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整 9.发行价格:每股新台币34元整(补充公告) 10.员工认股股数:5,000,000股 11.原股东认购比率:本次增资发行新股之80%计40,000,000股,由原股东按增资认股基准 日股东名册记载之股东持股比例认购。 12.公开销售方式及股数: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1规定,提拨本次增资发行新股之10%计 5,000,000股采公开申购方式对外公开承销。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原股东认购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过户日起 五日内得由股东自行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拼凑整股认购,其拼凑不足1股之畸零股 及原股东、员工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及逾期未办理拼凑之股份,拟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 按每股实际发行价格认购之。 14.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资资金用途:添加电子化学品产线及兴建危险品冷藏仓库。
16.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115/10/26 17.最后过户日:115/10/21 18.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5/10/22 19.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5/10/26 20.股款缴纳期间: (1)原股东及员工股款缴纳期间:115/11/02~115/11/13 (2)特定人认股缴款期间:115/11/16~115/11/27 21.与代收及专户存储价款行库订约日期:115/10/13(补充公告) 22.委托代收存款机构:合作金库商业银行大安分行及各分支机构 (补充公告) 23.委托存储款项机构: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敦北分行(补充公告) 24.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公司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50,000,000股乙案,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5年 10月01日金管证发字第1150356031号函申报生效在案。
(2)以上增资相关事宜如经主管机关核定处理、修正或为因应法令修订及其他未尽事宜, 须予变更时,拟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