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薪酬委员会之日期:115/10/13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薪酬委员会之议决事项(请输入〝董事会〞 或〝审计委员会〞或〝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 3.表示反对或保留意见之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姓名及简历: 独立董事 黄正聪先生/蓓丽嘉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协理、亚帝欧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4.表示反对或保留意见之议案: 审计委员会 第一案:取消115年8月20日董事会通过本公司115年第一次发行私募普通股订定价格 等相关事宜案。 第二案:取消115年9月2日临时审计委员会通过本公司115年第一次发行私募普通股, 拟选任审计委员一位代表本公司签属相关之契约与文档及相关事宜案。
第三案:本公司115年第二次发行私募普通股订定价格等相关事宜案。 第四案:本公司115年第二次发行私募普通股,拟选任审计委员一位代表本公司签属 相关之契约与文档及相关事宜案。 董事会 第一案:取消115年8月20日董事会通过本公司115年第一次发行私募普通股订定价格 等相关事宜案。 第二案:本公司115年第二次发行私募普通股订定价格等相关事宜案。 5.前揭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表示反对或保留之意见: 独立董事 黄正聪先生表示反对意见如下: 审计委员会 第一案:取消第一次私募订价等相关决议 本人反对。 本人主张115年5月5日董事会及115年6月17日股东会私募案决 议无效,并非仅有订价问题。
取消订价决议,不能解决原始决议及授权的效力 问题。 本人亦不赞成继续运行第一次私募。 第二案:取消原签约代表选任决议 本人反对。 取消原签约代表,不能解决原始决议及授权无效的问题。 本人亦不 赞成原代表继续运行第一次私募。 第三案:第二次私募订价等相关事宜 本人反对。 本人主张115年5月5日董事会及115年6月17日股东会私募案决 议无效。 本次仍援用该授权,重新订价及审议不能使原始决议因此有效。 本人 反对本案全部内容,主张不得据以运行私募及增资。 第四案:选任第二次私募签约代表 本人反对。 本次私募欠缺有效授权基础,不应再授权代表签约及运行。 选任代 表不能取代有效的私募授权。
本人反对之总结理由: 本人主张115年5月5日董事会及115年6月17日股东会私募案决议无效。 本次仍援用该授权,取消前次订价或代表选任、重新订价、审议及选任代表, 均不能使原始决议因此有效。 本人反对据此办理私募、债权抵充、股份发行、 增资及相关运行授权,主张不得运行。 本人对取消案表示反对,并非赞成继续 运行第一次私募。 董事会 第一案:取消第一次私募订价等相关决议 本人投反对票。 本人主张115年5月5日董事会及115年6月17日股东会私募 案决议无效,并非仅有订价问题。 取消订价决议,不能解决原始决议及授权的 效力问题。 本人亦不赞成继续运行第一次私募。 第二案:第二次私募订价等相关事宜 本人投反对票。
本人主张115年5月5日董事会及115年6月17日股东会私募 案决议无效。 本次仍援用该授权,重新订价、审议及选任代表不能使原始决议 因此有效。 本人反对本案全部内容,包括债权抵充、股份发行、10月15日增资基准日及 相关签约、调整与运行授权,主张不得据以运行本次私募及增资。 本人反对之总结理由: 本人主张115年5月5日董事会及115年 6月17日股东会私募案决议无效。 本次仍援用该授权,取消前次订价或代表选 任、重新订价、审议及选任代表,均不能使原始决议因此有效。 本人反对据此 办理私募、债权抵充、股份发行、增资及相关运行授权,主张不得运行。 本人 对取消案表示反对,并非赞成继续运行第一次私募。
6.因应措施:依规定发布重大消息。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