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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一名女子2022年至由林男经营的发廊按摩肩颈,遭林男趁无人之际强制猥亵得逞,女子因此产生自杀念头,并于2023年9月自杀身亡。 南投地院国民法官法庭审理后,8日一审宣判依强制猥亵因而致被害人羞忿自杀罪,判处林男有期徒刑12年6月,全案可上诉。 根据南投地方法院判决,被害女子赴发廊后,被林男引导至发廊深处的躺椅,由于该处有屏风遮挡,且店内当时没有其他客人,林男基于强制猥亵的犯意,假藉为女子按摩,且无视女子以手抵抗表达拒绝之意,徒手触摸其胸部、大腿根部内侧等处,强制猥亵得逞。 案发后,被害女子曾拨打113保护专线求助,并在隔年5月向警方报案,后续因对自己遭猥亵行为深感羞愤,因此于同年9月在住家自杀身亡。
判决书中指出,林男犯后始终否认强制猥亵行为,还辩称不认识对方、该名女子未至发廊消费等;林男之辩护人则主张,被害女子自杀虽为事实,但其生前还承受不同面向的压力,因此自杀行为与林男无关。 不过国民法官依照被害女子丈夫、家暴中心社工与咨商师等人证述,同时综合侦查证据,认定女子自杀与遭林男猥亵所生之羞忿具有因果关系,因此仍判林男犯《刑法》第226条第2项强制猥亵因而致被害人羞忿自杀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