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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高华谦 台北13日电)目前仅本国籍员工得参与员工持股信托制度,为助上市柜公司吸引国际人才,金管会今天表示,将发布令释,外籍员工得比照本国籍员工,通过信托机制投资所服务或所属集团的国内上市柜公司股票,预计今年12月下旬起实施。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黄厚铭今天在例行记者会指出,许多上市柜公司都有外籍员工,但目前仅本国籍员工得参与员工持股信托制度,为了招揽、留下外籍人才,上市柜公司希望外国籍员工也能适用员工持股信托制度,因此通过一些保管机构提出制度改革建议。
黄厚铭表示,为推动企业国际化及吸引国际人才,金管会近日将依「华侨及外国人投资证券管理办法」第10条第1项规定发布令释,明定上市柜、第一上市柜公司及其具有控制与从属关系的关系企业外籍员工得参与员工持股信托,投资所服务或所属集团国内上市柜公司股票,并由信托业者作为外资登记主体,向台湾证券交易所办理境内或境外外籍员工持股信托投资专户登记,以解决外籍员工参与员工持股信托的法规障碍。
黄厚铭指出,此令释另已明定外籍员工持股信托投资专户应遵循的规范,包括帐户开立、买卖股票限制、信托业应运行内部控制制度、资金导出入作业等。
黄厚铭说明,每家企业运作模式不尽相同,不过员工持股信托一般常见模式为,企业为鼓励员工、留才,会提供员工认股额度,并由公司另外提拨,例如员工出3成至5成,其他部分由公司补足。
他表示,将来新制上路后,员工持股信托要分成3个信托帐户,包括本国籍员工、境外外籍员工与境内外籍员工,其中本国籍员工、境外外籍员工人数多,每月提存购股金额大,下单较容易;但境内的外籍员工人数少、提存购股金额低,若通过境内外籍员工持股信托投资专户独立交易,手续费或相关服务成本可能很高,恐怕无法顺利完成购股。
黄厚铭说,为此,已明定信托业者得通过本国籍员工持股信托投资专户买卖股票的弹性措施,也就是境内外籍员工持股信托投资专户要下单时,可以并入本国籍员工持股信托投资专户一起下单,待成交后再把分别下单的股票拆分给外籍员工的信托帐户。
同时,他也说,金管会已督导证交所及证券柜台买卖中心配合此开放措施修订相关规章条文,后续将由证交所与台湾集保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者等相关单位进行系统开发与建置作业,预计今年12月下旬起实施。
金管会表示,员工是企业经营与永续发展最重要资产,此开放措施实施后,将有助深化企业与跨国人才长期关系,落实员工留才激励机制,并创建企业、员工与资本市场的多赢局面,促进台湾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编辑:杨凯翔)1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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