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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管瑞平 苗栗县13日电)苗栗地检署获报1名镇民代表参选人康姓父亲,涉嫌以1000元至3000元不等现金向选民寻求支持女儿,检警搜索传唤后,认涉投票行贿罪嫌重大,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苗栗地检署今天指出,镇民代表参选人之康姓父亲涉嫌分别发放新台币1000元至3000元不等现金予具有投票权之家户,而约为投票支持其女之贿选案,经主任检察官何建宽、检察官邱舒虹指挥苗栗县警察局刑警大队、竹南分局侦办,12日运行搜索5人5处,传唤、通知9人到案。
地检署表示,检察官昨天晚间讯问后,认被告康男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之投票行贿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实足认有逃亡、勾串证人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另有被告4人则经检察官限制住居。
苗栗地检署检察长林映姿表示,贿选行为严重破坏选举公平与公正性,地检署与警调廉移宪等司法团队广为搜集贿选情资,一旦发现不法情事必定从严从速侦办。呼吁民众若发现疑似贿选情事,勇于检举,共同维护纯净选风,巩固国家民主稳定发展。(编辑:张铭坤)1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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