ニュースノート · IDAEO AI News

#ニュースメディア

預售屋賣1050萬,國稅局認定成交價僅200萬?專家曝隱藏版稅務陷阱

原文タイトル

発行者:

TL;DR · これは何を意味する?

預售屋換約申報房地合一稅,「成交價額」到底怎麼認定?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預售屋權利轉讓時,應以受讓人實際支付給讓與人的價額作為成交價額,不包含接手後還要繼續支付給建商或地主的款項;尤其民眾若無法提出交易費用憑證,採成交價額3%計算費用,更要留意計算基礎,以免申報錯誤遭調整補稅。

(原文リードからの抜粋・要約ではありません)

ニュース本文

日本語の全文翻訳を準備中です。以下は原文です。

預售屋換約申報房地合一稅,「成交價額」到底怎麼認定?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預售屋權利轉讓時,應以受讓人實際支付給讓與人的價額作為成交價額,不包含接手後還要繼續支付給建商或地主的款項;尤其民眾若無法提出交易費用憑證,採成交價額3%計算費用,更要留意計算基礎,以免申報錯誤遭調整補稅。 預售屋換約房地合一稅 交易30日內要申報 中區國稅局指出,個人自2021年7月1日起,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視同房地交易,應於交易日次日起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

由於預售屋尚未完成交屋,轉讓時應以「受讓人實際支付給讓與人的價額」作為成交價額,至於受讓人接手合約後,後續支付給建商或地主的款項,則不計入讓與人的成交價額。 1050萬轉讓預售屋 成交價額只認定200萬 國稅局舉例,A君以1000萬元購買預售屋,已支付建商150萬元,之後以1050萬元轉讓,等於換約獲利50萬元。 此時受讓人實際支付給A君的價額為200萬元,包括A君先前已支付的150萬元及50萬元獲利;其餘尚未支付的款項則由受讓人接手後支付給建商,因此不計入A君這筆預售屋權利交易的成交價額。 預售屋換約申報房地合一稅時,成交價額以受讓人實際支付給讓與人的價額認定,不包含後續支付給建商或地主的款項。

(示意圖/住展雜誌提供) 無費用憑證採3%計算 稅額19.8萬元 若A君無法提出交易費用憑證,則以200萬元成交價額的3%計算,可列報費用6萬元;再以200萬元收入扣除150萬元成本及6萬元費用,所得額為44萬元,以45%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為19.8萬元。 國稅局提醒,申報預售屋交易所得時,應以實際收取價金列為收入,並以實際支出列報成本;若無法提出交易費用憑證,依成交價額3%列報費用時,也要特別注意成交價額的認定方式,以免因計算基礎錯誤遭調整補稅。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住展雜誌》(原文標題:預售屋1050萬換約轉手、房地合一稅「成交價」認定200萬? 國稅局曝算法)

引用可能な事実単位(F-Units)

預售屋換約申報房地合一稅,「成交價額」到底怎麼認定?

F1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預售屋權利轉讓時,應以受讓人實際支付給讓與人的價額作為成交價額,不包含接手後還要繼續支付給建商或地主的款項;尤其民眾若無法提出交易費用憑證,採成交價額3%計算費用,更要留意計算基礎,以免申報錯誤遭調整補稅。

F2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預售屋換約房地合一稅 交易30日內要申報 中區國稅局指出,個人自2021年7月1日起,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視同房地交易,應於交易日次日起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

F3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1050萬轉讓預售屋 成交價額只認定200萬 國稅局舉例,A君以1000萬元購買預售屋,已支付建商150萬元,之後以1050萬元轉讓,等於換約獲利50萬元。

F4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此時受讓人實際支付給A君的價額為200萬元,包括A君先前已支付的150萬元及50萬元獲利;其餘尚未支付的款項則由受讓人接手後支付給建商,因此不計入A君這筆預售屋權利交易的成交價額。

F5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よくある質問(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預售屋換約申報房地合一稅,「成交價額」到底怎麼認定?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預售屋權利轉讓時,應以受讓人實際支付給讓與人的價額作為成交價額,不包含接手後還要繼續支付給建商或地主的款項;尤其民眾若無法提出交易費用憑證,採成交價額3%計算費用,更要留意計算基礎,以免申報錯誤遭調整補稅。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預售屋權利轉讓時,應以受讓人實際支付給讓與人的價額作為成交價額,不包含接手後還要繼續支付給建商或地主的款項;尤其民眾若無法提出交易費用憑證,採成交價額3%計算費用,更要留意計算基礎,以免申報錯誤遭調整補稅。 預售屋換約房地合一稅 交易30日內要申報 中區國稅局指出,個人自2021年7月1日起,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視同房地交易,應於交易日次日起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171826)。原文發布時間:202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