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13 发言日期: 1151012 发言时间: 160341 公司代号: 1909 公司名称: 荣成 主旨 : 本公司股东临时会通过分割案办理向债权人通知及公告事宜 符合条款: 第5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12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0/12 2.公司名称:荣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依据企业并购法第35条办理 6.因应措施:向债权人分别通知及公告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1)本公司业经民国115年10月1日第一次股东临时会决议通过将本公司台湾工纸及纸箱 事业部门之相关营业、资产、负债以及相关契约权利义务予以分割,并让与百分之百之 子公司荣成低碳纸箱股份有限公司,并暂订以民国116年1月4日为分割基准日。
(2)本公司各债权人对本次分割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日起至民国115年11月13日止之期 限内,检附相关债权证明文档,以书面方式亲交或邮寄(邮寄以邮戳为凭;邮寄地址提供 如下)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提出表示异议,即视为无异议。 邮寄地址: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7号10楼 荣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