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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板橋安泰淞鶴診所疑應注意而未注意醫療注射安全,造成大規模C肝群聚事件,疾管署及新北市招回千餘人抽血,迄今尚未完全結案,卻已造成22人感染。 衛福部今(12)公布專案調查初步報告,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儘管該診所負責醫師推託只是受聘,未負責診所實質管理,但依法誰是開業執照登記的負責醫師,誰就要負全責。 衛福部公布的「安泰淞鶴診所C肝群聚感染事件醫療事故專案調查初步報告」指出,事發後,該部於9月9日曾邀請專家學者到診所現場查察,發現診所負責醫師於組織層級、監督管理、感染管制及人員督導等事項都沒有做得很好,一言以蔽之就是存在「系統性的問題」。 另初步報告提及負責醫師自稱只是受聘於診所,進行相關治療工作,未負責診所營運且無實質管理。
此外,醫護人員對於感染控制與無菌操作概念認知亦不足。 劉玉菁強調,無論安泰淞鶴診所醫師如何推託,衛福部皆以現場專家查察認定事實為主。 另依《醫療法》第18條第1項:「醫療機構應置負責醫師一人,對其機構醫療業務,負督導責任。 私立醫療機構,並以其申請人為負責醫師。 」故無論如何,安泰淞鶴診所申請設立的醫師是負責醫師,必須對這起醫療事件負起全責。 劉玉菁進一步解釋,目前公布的僅是安泰淞鶴診所C肝群聚感染事件醫療事故專案調查的初步報告,最終報告預會在11月底才會出爐。 不過,安泰淞鶴診所應負起的行政責任絕未拖延,首先,依《傳染病防治法》該診所從事發至今,均被要求停業處分,直到複查合格為止,才會准許重新復業。
其次,最終「醫療事故專案調查報告」發布後,衛福部還會依《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要求診所提出改善方案,由衛生單位於6個月後追蹤改善情,若屆期未改善,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且可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