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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杨思瑞 台南12日电)台泥绿能股份有限公司3干部涉以恐吓及掩护得标方式,向参与公司案场厂商或供应商索取回扣,今年6月遭台湾台南地方检察署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检察官侦结依背信等罪嫌起诉。
台南地检署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庄姓、王姓及谢姓被告先前分别担任总经理特助、资深项目经理、副理暨工地主任,对参与公司案场厂商投标或供应商请款验收等具审查权限。
南检说,民国111年到114年间,庄姓男子向义竹案场某下包厂商恐吓指如果不配合给付新台币1500万元,后续可能无法请得工程款,厂商被迫同意分3期给付共500万元。
南检表示,3人另以协助订较严审查规范方式,护航义竹案场某厂商得标,由下包厂商将回扣费用隐藏垫高为工程费用后投标,于得标后分期给付回扣费用共2990万元给被告等。
南检说,庄姓男子为掩饰收受厂商回扣犯行,另与选任辩护人黄姓律师、张姓厂商共同伪制不实劳务工作承揽契约书。
南检表示,3人另以协助订较严审查规范方式,护航义竹案场、龙江案场某同一厂商得标,再由厂商或代理厂商将回扣费用隐藏为太阳能模块采购报价后投标,得标后给付回扣费用共100多万美元,以汇往海外帐户等方式掩饰犯罪所得来源。
南检说,经检肃黑金专组检察官侦查终结,认庄姓男子等涉犯中华民国刑法背信、恐吓取财与洗钱防制法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诉。(编辑:李明宗)1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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