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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赵丽妍 台中12日电)45岁黄姓男子3日攀登南湖大山受伤求援。台中市消防局调查,黄男未符合「台中市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紧急救护能力规定,且未依规定办理登山综合保险,开罚新台币2万元。
台中市消防局今天发布新闻稿,3日上午5时接获通报,黄男攀登和平区南湖大山,因左脚扭伤无法行走请求救援,消防局派遣梨山分队前往救援,并申请空中勤务总队直升机协助吊挂,由救护车送往东势农民医院就医。
消防局调查,此案登山活动范围属台中市特殊管制山域,黄男未符合「台中市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进入特殊管制山域应由具备初级紧急救护证照的领队带领,并应依规定办理登山综合保险。已开立举发单,将处2万元罚锾。(编辑:张雅净)1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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