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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黄国芳 嘉义市12日电)嘉义县环保局外包公司驾驶侯男及同事李男被控去年8月间,私自驾驶公务车载运陈妇委托的废树枝逾百公斤,2人收取凉水费2000元,嘉检侦结,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追加起诉。
据嘉义地检署起诉书,侯姓及李姓男子任职的公司,承包嘉义县环保局环境卫生维护计划标案,负责县境废弃物清理、环境清洁工作,2人平日需依环保局派工日志表,驾驶环保局车辆外出运行工作,属依法委托从事与委托机关权限有关的公共事务公务员。
嘉检调查,李男于去年8月16日征得侯男同意后,由侯男于同年月22日驾驶环保局资源回收车搭载李男,前往朴子市某地段土地,以抓斗抓取陈姓妇人所有的废树枝约100至200公斤,载至六脚乡清洁队回收场放置。陈妇为李男邻居,便请托清运废树枝。
嘉检表示,事后陈妇交付凉水费、新台币2000元予李男,侯男则拿取1500元,2人并获得环保局提供的加油卡加值超级柴油11公升、计油资284元不法利益,随后遭警方循线查获。
嘉检说明,案经嘉义县警察局朴子分局侦办移送,检方认为侯男、李男所为已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另审酌2人犯罪所得在5万元以下,且于侦查中自白并缴回犯罪所得,建请依法减轻其刑,并声明褫夺公权。本案因与侯男前案所涉及图利案件相牵连,因此,全案依法追加起诉。(编辑:张铭坤)1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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