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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退休長輩習慣將畢生積蓄存放銀行,卻可能忽略一個重要問題:如果未來突然重病、失智,甚至不幸過世,子女能不能直接拿存摺、提款卡領錢支付醫療費或生活開銷? 近日網路流傳一段影片,宣稱銀行有「3項絕對不會先告訴你的資訊」,呼籲65歲以上民眾趕快做好準備,包括事先辦理「指定身故受益人授權書」、與子女開設聯名帳戶等。 不過,事實查核平台MyGoPen調查發現,影片內容有多項錯誤,台灣銀行並沒有網傳的「指定身故受益人授權書」服務,家人過世後的存款也不能直接由子女提領。 究竟父母過世、失智後,銀行裡的錢該怎麼處理? 以下整理3大常見迷思。 父母過世後,子女拿提款卡就能領錢嗎?
銀行存款屬遺產,不能擅自提領 不少家庭會讓子女知道父母的銀行帳戶密碼,或將存摺、提款卡交給家人保管,方便日後協助處理生活費與醫療支出。 不過,父母生前授權家人協助管理帳戶,不代表過世後子女就能自行把存款領走。 根據MyGoPen查證,當存款人過世,銀行帳戶內的存款原則上會成為遺產,依法由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 即使子女持有提款卡、存摺,或知道提款密碼,也不能因此跳過繼承程序,擅自將存款領出。 依政府相關規定,親人過世後,家屬通常需要處理除戶、財產、稅務及保險等事項,並依財產性質向相關機關或金融機構辦理。
因此,父母過世後若需要處理銀行存款,應先確認繼承人身分、遺產稅及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再依法辦理繼承手續,而不是直接使用亡者的提款卡領錢。 銀行可以指定身故受益人嗎? MyGoPen揭真相:銀行存款和保險不同 網傳影片宣稱,長輩可以提前到銀行辦理「指定身故受益人授權書」,讓指定家人在自己過世後直接取得存款,避免繁瑣的繼承程序。 然而,MyGoPen查證指出,台灣一般銀行存款並沒有影片所描述的「指定身故受益人授權書」服務,不能透過簽署這種文件,就讓存款直接交給指定子女,或省略遺產繼承程序。 這項說法可能混淆了銀行存款與人身保險的不同制度。
依《保險法》第112條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指定受益人者,該筆保險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換句話說,符合規定的身故保險金,可以依保險契約指定受益人;但一般銀行存款不能直接套用相同做法。 至於遺產如何分配,仍須依民法繼承規定辦理,並注意特留分等相關限制,不能將保險受益人的規則直接套用到所有財產。 父母失智、重病不能領錢怎麼辦? 可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除了過世後的存款繼承問題,網傳影片也提到,如果長輩突然重病或失智,沒有事先授權,子女可能無法直接動用父母銀行帳戶內的資金。 MyGoPen指出,若父母因失智或疾病,已經無法正常處理財產事務,家屬應依其實際狀況循法律程序處理,不能直接認定子女有權代為提領。
其中一種方式是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經法院依法裁定後,由監護人依相關規定處理受監護人的財產事務。 不過,並非所有失智或重病者都一定符合監護宣告要件,仍須依個別當事人的精神狀態、意思能力及法院審理結果判斷。 如果家屬急需支付醫療費、看護費等必要支出,但監護宣告程序尚未完成,依個案情況,也可以在聲請監護宣告時,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 因此,對於需要長期照護的家庭,與其相信網傳的銀行授權捷徑,更重要的是及早向銀行、法律專業人士或法院了解適用的財產管理方式。 台灣銀行可以開母女聯名帳戶嗎?
網傳「兩人都能領錢」說法有誤 網傳影片還建議,長輩可以與子女開立「聯名帳戶」,例如讓母親與女兒共同登記在同一本存摺上,未來其中一人發生事故,另一人就能繼續動用帳戶內的錢。 不過,MyGoPen查證指出,台灣一般個人銀行帳戶並沒有影片所描述、讓母女共同持有且任一方可直接提領的普遍制度。 目前市場上雖有部分名稱類似的金融服務,但實際功能並不相同。 例如LINE Bank推出的「友感帳戶」,可以邀請其他成員共同參與資金管理,但只有帳戶持有人能提領或轉帳,其他成員主要是查看交易紀錄。 此外,信用卡正卡與附卡雖然也能讓家人共同使用信用卡消費功能,但與銀行存款的共同持有、提領權限完全不同。
因此,民眾不能只看到「共同帳戶」或「附卡」等名稱,就認為家人可以在帳戶持有人失能或過世後,自由提領其中的存款。 網傳「65歲一定要做3件事」是真的嗎? 查核揭影片多處錯誤 MyGoPen進一步追查影片來源,發現這段以「銀行絕對不會先告訴你的3項資訊」為題的影片,出自YouTube頻道「心境平靜」,於2025年11月25日發布。 查核指出,該頻道自2025年10月3日成立後,發布多部涉及台灣議題及飛航規定的影片,使用來源不明的畫面、AI配音與吸引點閱的標題,內容可信度有疑慮。 其中,影片甚至宣稱台灣在1993年實施金融實名制,但依《韓聯社》報導,1993年8月12日宣布實施金融實名制的是南韓,並非台灣。
MyGoPen因此認定,這段影片存在多項虛構或錯誤資訊,尤其涉及銀行存款、身故受益人及財產規劃的說法,與台灣現行制度不符。 對於退休長輩及家屬而言,真正需要注意的不是網傳的「65歲必辦3件事」,而是銀行存款、保險理賠與財產管理各有不同的法律規定。 若有生前財產安排、失能照護或遺產繼承需求,應直接向銀行、保險公司或相關專業人士確認,避免依照來路不明的影片操作。 網傳影片謠言內容 事實查核真相與真實法規 正確處理管道與法律依據 聲稱台灣 1993 年實施金融實名制 錯誤。 實施金融實名制者為南韓(1993年8月12日由總統金泳三宣布) 歷史新聞紀錄與韓國法規 可到銀行簽「指定身故受益人授權書」 錯誤。
台灣銀行無此服務;存款過世後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 依序辦理除戶、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及繼承過戶 身故受益人可直接領取存款遺產 錯誤。 僅保險得指定身故受益人,存款受民法特留分限制 依《保險法》第 112 條規定辦理保險理賠 父母失智子女可直接領錢付醫療費 錯誤。 須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急用可同時聲請暫時處分 家事法院聲請監護宣告與暫時處分 家人可開立「聯名帳戶」共同提款 錯誤。 台灣實務無聯名存款帳戶,僅有正附卡或帳務檢視功能 洽詢各大金融機構了解授權與轉帳規定 Q1:網傳可以去銀行辦「指定身故受益人授權書」,是真的嗎? 假的。 台灣各大銀行並沒有提供「指定身故受益人授權書」服務。
親人過世後,銀行存款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必須完成遺產稅申報與繼承手續才能提領。 Q2:父母重病或失智昏迷,子女要怎麼領取父母帳戶裡的錢付醫療費? 子女必須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取得法定監護人資格後才能動用存款。 如果鑑定期間急需支付醫療費或看護費,可在聲請監護宣告時,一併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 Q3:知道過世父母的提款卡密碼,可以直接去 ATM 把錢領出來嗎? 不行。 親人過世後其財產即成為遺產,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或未完成遺產稅申報前擅自提領,可能涉及侵占或違反繼承相關法律,必須依正規流程辦理除戶與過戶。 Q4:台灣的銀行可以跟家人開立「聯名帳戶」一起存錢提錢嗎? 不行。 台灣現行銀行實務上並沒有開放個人「聯名存款帳戶」。
目前僅有部分純網銀提供共同檢視交易紀錄的帳戶,或信用卡正卡與附卡的消費機制,無法直接聯名提款。 Q5:為什麼保險可以指定身故受益人,但銀行的存款卻不行? 根據《保險法》第 112 條規定,保險金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不列入遺產;但銀行存款屬於個人遺產,受到《民法》繼承編及特留分制度的約束,因此無法在生前指定受益人直接領取。 資料來源:MyG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