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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长辈生前每月固定领取老农津贴,如果在月初过世,当月的8110元还领得到吗? 若家属处理后事时,已将长辈原本使用的农会帐户结清,最后一笔老农津贴没有成功入帐,又该怎么办? 依现行规定,老农津贴发放至本人死亡当月止,并不是从死亡当日起按日停发;若死亡当月尚有未领取的津贴,也可由法定继承人依规定办理请领。 爸爸月初过世,死亡当月8110元老农津贴还有吗? 依劳动部劳工保险局现行「老农津贴申请业务」说明,自2024年1月起,老农津贴全额为每月8110元、半额为4055元,符合资格者发放至本人死亡当月止。 《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第4条也明定,符合资格的老年农民,其福利津贴发放至本人死亡当月止。
因此,最后一笔老农津贴是以「死亡月份」判断,而不是依当月实际存活天数折算。 例如,一名原本每月领取全额8110元老农津贴的长辈,如果在10月5日过世,10月份仍属老农津贴的发放月份,并不会因为只活到10月5日,就将8110元按照5天比例计算;11月起则不再继续发放。 若长辈原本领取的是半额老农津贴,死亡当月可领取的金额则仍为4055元。 农会帐户已经结清,最后一个月没入帐怎么办? 劳保局在老农津贴常见问答中,就曾直接列出「我父亲过世后因农会帐户已结清,父亲死亡当月之老农津贴领不到,该怎么办? 」这类实务问题。
依《老年农民福利津贴申领及核发办法》第15条规定,领取老农津贴的老年农民死亡时,如果仍有尚未领取的津贴,可以由法定继承人办理请领。 换言之,农会帐户已结清,影响的是原本的拨款方式,并不会因此让依法已产生的未领津贴失去请领依据。 如果长辈原本每月领取8110元老农津贴,10月死亡,但原收款帐户已被结清,导致10月份款项无法导入,这笔未领金额仍可由法定继承人依规定申请。 老农过世后津贴没领到,继承人怎么申请? 劳保局指出,领取老农津贴的老年农民死亡时,其未领金额可由法定继承人检附「切结书」办理请领。 如果法定继承人有2人以上,则得检附「共同委任及切结书」,由其中1名继承人代表请领。
因此,如果父亲死亡后有配偶及多名子女等数名法定继承人,可依规定共同委任其中1人办理相关进程。 「共同委任及切结书」可至劳保局官网下载,备妥相关数据后,可自行或通过农会邮寄至劳保局办理。 实际应检附文档仍可依个案情形向所属农会或劳保局确认。 老农死亡后,法定继承人30日内应办理申报 除未领津贴的请领外,老农死亡后另有资格异动申报进程。 依劳保局现行说明,领取老农津贴的老年农、渔民死亡时,法定继承人应自死亡事实发生日起30日内,检送死亡相关证明,向死者所属的基层农会或渔会申报,再由农、渔会填具丧失资格申报表并通知劳保局。
不过,上述30日规定是死亡后办理资格异动申报的期限,与法定继承人请领死者尚未领取的老农津贴属不同进程,不能直接解读为超过30日后,死亡当月尚未领取的津贴就一定无法请领。 死亡次月若仍有津贴入帐,应确认是否属于溢领 由于老农津贴依法发放至本人死亡当月止,死亡次月起即不再属于正常发放期间。 若因行政数据传递或拨款作业时间差,死亡次月后仍有老农津贴导入帐户,家属应向所属农会、渔会或劳保局确认是否属于溢领,以及后续返还进程。 因此,长辈死亡后若发现死亡当月的老农津贴没有入帐,即使原本的农会帐户已经结清,也不代表最后一笔津贴就此消失。 只要属于依法应发放、但尚未领取的金额,法定继承人仍可依现行规定办理请领。
参考数据 劳动部劳工保险局「老农津贴-申请业务」:老农津贴现行全额每月8110元、半额4055元,并发放至本人死亡当月止。 劳动部劳工保险局「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第4条:老农津贴发放至本人死亡当月止。 劳动部劳工保险局「老年农民福利津贴申领及核发办法」第15条:老农死亡后的申报进程,以及未领津贴由法定继承人请领等规定。 劳动部劳工保险局「老农津贴常见问答」:列有「父亲过世后因农会帐户已结清,死亡当月老农津贴领不到」的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