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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老屋破500万户!为何都更还是卡死?专家曝:这5个配套没做到,再多奖励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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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这代表什么

台湾都市更新正面临重要转型,过去都更主要依靠建商集成或政府主导,如今行政院通过修法提出「都更第三条路」,希望通过地主自主、专业管理及金融支持,创建新的都市更新模式。

(摘自原文导言,非改写)

新闻正文

完整中文翻译制作中,以下为原文。

台湾都市更新正面临重要转型,过去都更主要依靠建商集成或政府主导,如今行政院通过修法提出「都更第三条路」,希望通过地主自主、专业管理及金融支持,创建新的都市更新模式。 房市趋势专家李同荣认为,都更第3条路能否畅行的真正考验在于「集成、专业、融资、分配、安置」五大障碍,他同时提出5大突破机制建言,包括:政府集成平台、全案管理认证、融资与信托、权值分配、安置保障、等配套措施。 李同荣指出,2026年7月16日,行政院通过《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提出全案管理、自主都更信用保证,以及提高特定条件下的容积奖励上限等措施,试图突破传统都市更新的运行瓶颈。 但问题来了:政府提供容积奖励,地主就有能力自主都更吗? 有了信用保证,银行就敢放款吗?

有了全案管理,住户就能顺利完成重建吗? 过去李同荣曾主张危老都更政策应由「以老论奖」转向「以危论序」,强调公共安全与危险建筑优先处理。 这次进一步探讨另一个更务实的问题:即使政府提供足够诱因,地主有意愿更新,为何自主都更仍然困难重重? 答案就在实务操作上所面对的五大障碍: 自主都更的五大障碍 (一)集成障碍:地主意见难统一,谁来集成? 都市更新最困难的,往往不是建筑技术,而是人的集成。 同一栋老旧公寓,可能有自住户、出租户、继承共有户及高龄屋主。 每个人的经济能力、居住需求与资产期待都不同。 有人希望分回更大的房子,有人要求现金补偿,有人不愿搬迁,也有人担心重建后增加负担。

传统建商主导都更,至少有专业团队负责协调集成;自主都更则必须由住户自己凝聚共识,难度未必比较低,最主要的障碍就是:「没有共识,就没有自主;没有集成,就没有都更」。 (二)专业障碍:地主有产权,却缺乏开发管理能力 自主都更不是地主自己找建筑师画图、找营造厂施工那么简单。 从都市计划、建筑设计、容积试算、权利变换、工程发包,到资金管理与完工交屋,每个环节都需要专业。 行政院提出全案管理制度,方向正确,但未来必须解决三个问题: 第一,专业管理机构如何认证及监督? 第二,管理费用如何计算,避免利益冲突? 第三,工程延误、成本超支或管理失当,谁来承担责任? 这个障碍就是:「地主可以自主决策,但不能被迫自行承担所有的专业风险」。

(三)融资障碍:有土地不代表有现金,有保证不代表能贷款 自主都更最大的现实问题之一,就是资金。 重建之前,必须先支付规划、设计、鉴定、行政及集成费用;进入施工阶段,更需要庞大的工程资金。 政府提出每户最高600万元的信用保证构想,确实有助于改善融资条件。 但信用保证不等于政府直接提供600万元现金,也不代表银行必须核贷。 银行仍须考虑土地权利、借款人财务能力、工程成本、施工风险及未来还款来源。 尤其高龄屋主即使拥有高价值房地产,也可能缺乏稳定收入。 自主都更最怕的不是没有资产,最大的障碍是:「有资产要如何转化成重建的资金」。 (四)分配障碍:房屋可以重建,利益如何公平分配?

传统合建由建商与地主协商分配比例;自主都更虽然可以减少建商参与分配,但不代表没有利益分配争议。 不同楼层、土地持分、建物面积、使用状况及原有权利价值,都可能影响更新后的分配结果。 此外,营建成本上涨、工程追加预算、融资利息及共同负担,也可能造成住户预期落差。 如果更新前没有创建公开透明的财务试算与分配制度,重建过程很容易出现新的冲突。 自主都更不是把建商的利润全部还给地主,主要面对的障碍是:「地主必须共同承担成本、风险与成败」。 (五)安置障碍:高龄住户等不起,也搬不起 「人屋双老」的真正难题,是屋主与房屋一起老化。 高龄屋主可能住在没有电梯的老公寓,却也可能因为熟悉原有生活圈,而不愿意搬迁。 即使同意重建,施工期间住哪里?

租金谁负担? 重建后能否顺利回住? 管理费与贷款能否负担? 这些问题如果没有配套,再好的容积奖励,也不一定能换来住户同意。 对高龄屋主而言,都更不是单纯的资产增值,最大的障碍是:「生活能否继续安定与中继安置的问题」。 都更第三条路如何畅行? 李同荣提出五大配套机制 李同荣进一步指出,针对上述五大障碍,政府不能只提供法规与容积奖励,更应创建从集成、专业、金融、分配到安置的完整支持体系。 (一)创建政府辅导的「自主都更集成平台」 建议地方政府设置自主都更辅导窗口,结合民间专业团队,主动进入有更新需求的社区。 由社区提需求,政府协助初期意愿调查、产权盘点、法规评估及共识集成,降低住户自行启动的困难。

尤其初期集成费用应提供适度补助,避免社区尚未形成共识,就因经费不足而停摆。 (二)创建「全案管理认证与履约保障制度」 全案管理机构应具备跨领域专业能力,并接受政府监督。 建议创建专业资格认证、标准契约、管理费揭露、工程查核及履约保障制度。 重大工程应导入第三方监督,让住户不必完全依赖单一管理机构。 全案管理不能只是增加一个新的收费角色,而必须真正降低地主风险。 (三)创建「自主都更项目融资与信托平台」 政府信用保证应进一步结合银行、建筑经理公司及信托机构,创建项目融资制度。 融资不应只看个别地主的所得与年龄,也应审慎评估更新后房地价值、项目现金流及工程进行可行性。

建议采分阶段拨款、专户管理、工程进度查核及信托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同时对高龄及经济弱势屋主,研议符合风险管理原则的差别融资协助。 政府应从提供信用保证,进一步创建银行愿意承作的金融制度。 (四)创建「权值分配透明与成本公开制度」 自主都更应创建标准化财务信息揭露机制。 包括更新前客观评估权利价值、预估总工程成本、共同负担、融资利息、分回面积与更新后权值,都应让住户充分了解。 重大财务变动应经必要的决策进程,并提供第三方估价及专业审查。 尤其应创建合理的工程追加预算管理机制,避免成本失控导致住户权益受损。 地主可以承担合理风险,但不能承担不透明的风险。

(五)创建「高龄住户安置与回住保障制度」 都更第三条路不能只解决建筑物问题,更应处理高龄住户的生活问题。 政府可集成过渡住宅、租金补贴、搬迁协助、财务咨询及信托服务,让高龄屋主安心参与更新。 重建后也应重视电梯、无障碍空间、社区照护及全龄友善设计。 让住户不只是搬回一栋新房子,而是回到一个更安全、更适合长期生活的家。 政府应循序渐进,创建「自主都更五阶段推动流程」 第一阶段:政府辅导集成。 协助住户形成初步共识,盘点产权与更新条件。 第二阶段:专业可行性评估。 完成建筑、法规、财务与风险试算,让住户掌握更新成本及分配结果。 第三阶段:金融与信托进场。 确认融资条件、信用保证、资金管理及履约保障。 第四阶段:透明运行重建。

通过全案管理、第三方工程监督及信息公开,控制品质与成本。 但因全案管理者与自主更新会都可为实施者,若实施者管理成本控管失当,可能比建商当实施者麻烦更大,因此,全案管理者也必须立法规范其权责。 第五阶段:完工分配与安心回住。 完成产权分配、验收交屋,并落实高龄住户回住协助。 五个阶段应设置明确的检核条件,让不具财务可行性或住户共识不足的案件,在投入大量资金之前就能及早发现问题。 政府应从「奖励者」的被动角色,转型为积极主动的「促成者」角色 过去都市更新政策经常把重点放在容积奖励、租税优惠及行政进程简化。 这些措施固然重要,但对一般地主而言,最大的困难不是不知道都更有好处,而是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也不知道谁可以信任。

因此,政府角色应从被动审查、提供奖励,进一步转型为主动协助与风险管理。 李同荣认为都更第三条路应创建新的公私协力关系:政府搭桥、地主自主、专业管理、金融支持、住户共享。 政府负责创建制度与保障,地主保有决策权,专业机构负责运行,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更新成果则由住户依权利与契约公平分享。 这才是自主都更能够规模化推动的重要基础。 自主都更不能只靠「自主」,第三条路走得通的关键在于排除五大障碍的积极措施 行政院提出都更第三条路,为台湾都市更添加加新的制度选择。 但第三条路能否成功,不能只看容积奖励提高多少,也不能只看政府提供多少信用保证。 真正重要的是:多少社区能成功集成? 多少案件能取得融资? 多少更新案能如期完工?

多少高龄住户能安心回住? 未来政府应创建以实际完工、资金安全、住户满意及公共利益为内核的政策绩效指针,而不是只以申请件数衡量成果。 「容积奖励」只是诱因,创建「制度保障」才是根本 李同荣最后表示,自主都更的真谛,不是让地主自己承担所有责任,而是让地主真正拥有选择权、决策权与合理保障。 都更第三条路,不能只是法条上的一条新路,更必须成为民众走得通、银行敢支持、专业能负责、政府有保障的康庄大道。 「容积奖励只是诱因,制度保障才是根本;地主自主不是孤军奋战,公私协力才能让都更第三条路真正畅行。 」 都更第三条路如何畅行? 李同荣整理自主都更五大障碍与五大配套机制(图/李同荣提供)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李同荣(原标题:都更第三条路如何畅行?

李同荣:自主都更的五大障碍与五大突破机制) 责任编辑/陈得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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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都市更新正面临重要转型,过去都更主要依靠建商集成或政府主导,如今行政院通过修法提出「都更第三条路」,希望通过地主自主、专业管理及金融支持,创建新的都市更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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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趋势专家李同荣认为,都更第3条路能否畅行的真正考验在于「集成、专业、融资、分配、安置」五大障碍,他同时提出5大突破机制建言,包括:政府集成平台、全案管理认证、融资与信托、权值分配、安置保障、等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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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同荣指出,2026年7月16日,行政院通过《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提出全案管理、自主都更信用保证,以及提高特定条件下的容积奖励上限等措施,试图突破传统都市更新的运行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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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每户最高600万元的信用保证构想,确实有助于改善融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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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信用保证不等于政府直接提供600万元现金,也不代表银行必须核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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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都市更新正面临重要转型,过去都更主要依靠建商集成或政府主导,如今行政院通过修法提出「都更第三条路」,希望通过地主自主、专业管理及金融支持,创建新的都市更新模式。房市趋势专家李同荣认为,都更第3条路能否畅行的真正考验在于「集成、专业、融资、分配、安置」五大障碍,他同时提出5大突破机制建言,包括:政府集成平台、全案管理认证、融资与信托、权值分配、安置保障、等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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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趋势专家李同荣认为,都更第3条路能否畅行的真正考验在于「集成、专业、融资、分配、安置」五大障碍,他同时提出5大突破机制建言,包括:政府集成平台、全案管理认证、融资与信托、权值分配、安置保障、等配套措施。 李同荣指出,2026年7月16日,行政院通过《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提出全案管理、自主都更信用保证,以及提高特定条件下的容积奖励上限等措施,试图突破传统都市更新的运行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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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171515)。原文發布時間:202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