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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馬路時,看到行人號誌上的「小綠人」突然開始閃爍,你會加快腳步衝過去,還是停下來等下一次綠燈? 不少民眾以為,小綠人閃爍是在催促行人趕快通過,但交通部指出,這其實是常見的誤解。 交通部與內政部於2026年3月11日會銜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調整行人綠燈及閃爍綠燈的相關規定,其中一項重要變化,就是將原本的「禁止跨入」改為「避免跨入」,至於已經進入道路、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人,也不必看到燈號閃爍就拔腿狂奔。 小綠人閃爍還能過馬路嗎? 交通部揭正確做法 根據交通部2026年3月11日發布的新聞稿,小綠人閃爍代表綠燈時間即將結束,並不是催促民眾趕快跑到對面。
依照現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尚未進入道路的行人應避免跨入,等待下一輪綠燈;如果已經進入道路、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則應儘速通過,或停止於道路中央的交通島上等候。 至於小綠人持續亮起時,代表行人可以穿越道路;當紅色站立行人號誌持續亮起,則禁止行人進入道路。 因此,看到小綠人閃爍時,能不能繼續走,關鍵在於行人是否已經進入道路,而不是一看到燈號變化就必須停下或奔跑。 過馬路不用再「快速通行」? 2026年修法調整3處文字 事實上,這次修法不只是調整小綠人閃爍時的規定,就連一般綠燈亮起時的通行要求,也出現變化。
過去《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規定,綠色行人號誌持續亮起時,行人可以穿越道路,但附有「惟應快速通行」的文字;如果綠燈開始閃爍,已進入道路者應快速通過,尚未進入道路者則禁止跨入。 不過,2026年3月11日修法後,交通部與內政部刪除了綠燈持續亮起時的「惟應快速通行」,並將閃爍綠燈時的「應快速通過」修改為「應儘速通過」,尚未進入道路者的規定,也從「禁止跨入」改為「避免跨入」。 為什麼連「快速」兩個字都要修改? 修法說明指出,行人專用號誌的綠燈時間,原本就應足以讓行人按照正常步行速度穿越道路,並沒有催促行人加快腳步的意思。 至於閃爍綠燈,則是提醒剩餘通行時間不多,而非要求民眾趕在紅燈亮起前衝刺。
不過,「禁止跨入」改成「避免跨入」,並不代表民眾可以放心搶最後幾秒過馬路。 交通部仍指出,尚未進入道路的行人,如果發現綠燈已經閃爍,就應避免再進入道路,等待下一輪燈號。 小綠人倒數剩幾秒才能過? 交通部沒有訂統一門檻 除了閃爍綠燈的規定,許多人也好奇,行人號誌倒數剩下幾秒時,究竟還能不能開始過馬路? 交通部指出,這次修法特別考量學童、長者及行動較緩慢的民眾,由於不同路口的道路寬度、每個人的步行速度都有差異,現行第207條並未訂出倒數剩下幾秒仍可開始過馬路的統一標準。 倒數秒數主要是提供行人判斷剩餘通行時間的參考,而不是要求民眾趕在秒數歸零前衝刺。
此外,行政院長卓榮泰2026年3月11日主持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時也指出,小綠人閃爍時段代表行人穿越的清道時間,尚未進入路口的行人應避免再進入;他並要求交通部會同地方政府取消小綠人閃爍加速動畫,避免民眾產生號誌是在催促行人,或是提醒大家把握「最後衝刺機會」的錯誤認知。 參考資料 交通部,2026年3月11日,〈行人綠燈閃了請別跑!
交通部修正規則:尚未進入行人穿越道之行人應「避免跨入」以策安全〉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 行政院公報,《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修正條文及修正理由 行政院,2026年3月11日,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相關新聞稿 中央社,2026年3月11日,〈避免民眾衝刺危險 卓榮泰:取消「小綠人」閃爍動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