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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表日期: 1151012 发言日期: 1151011 发言时间: 165849 公司代号: 2317 公司名称: 鸿海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关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337调查 符合条款: 第5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11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0/11 2.公司名称: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84.16% 5.发生缘由: 近日,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美国国际贸易 委员会(以下简称“ITC”)于当地时间2026年10月9日宣布,就美国Vicor Corporation(以下简称“Vicor”)提出的相关专利侵权主张,正式启动337调查 (调查编号:337-TA-1526)。
本次337调查中,Vicor指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FII USA Inc.(工业富联美国股份有限公司)、Ingrasys Technology Inc.(鸿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Ingrasys Technology USA Inc.(美国鸿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了 Vicor的一项“垂直供电系统”的专利权。 6.因应措施: 经公司内部核查,本次337调查涉及公司相关产品处于内部验证评估阶段,对公司目 前的生产、经营及业绩不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始终强调产品及工艺的技术研发及工程服务,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并严格 遵守各地各项法规的要求。 公司通过组建知识产权部门,配备相关专业人员,积 极开展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和维权工作。
此外,公司筛选供应商时,也秉持保 护知识产权的精神,要求供应商提供不侵权保证及相关技术的许可使用及授权, 以避免公司权益受到任何专利市场竞争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跟踪案件后续动态,审 慎评估该事项对生产经营可能带来的影响,并与相关方保持沟通,持续跟进、处理 本次337调查事宜,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