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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厂药过了专利期,学名药进入市场竞争,照说原厂药的药价也应开始逐年往下调降。但现实中却不是每家过了专利期的原厂药,都愿配合健保署每年的药价调查降价,甚至到了过了专利期的第5年,与学名药的药价拉平。有些原产药若无法得到满意的健保给付价,就会扬言要退出台湾市场。专家指出,就学理来说,学名药的成份及药效跟原厂药是一样的,但政府还是必须尽可能的保障民众的用药选择权,让想用原厂药的民众有药可用。
卫福部长石崇良日前对外表示,健保财务紧张,但为了留住要求一定价格才愿意留在台湾的原厂药,卫福部拟修《健保法》,让已过了专利期5年以上,即符合健保三同「同成份、同品质、同价格」的原厂药价格,与学名药拉平,此时若原厂药仍坚持要较多的药价,其与学名药的差额,就须由选择使用原厂药的民众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