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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2人还不能判死刑? 土城双尸命案一审判决引发争议,新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法庭认定,依宪法法庭「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意旨,单就杀害人数而言,须达3人以上才符合死刑适用标准。 对此,宪法法庭8日举行记者会,被问及「杀几人才能判死」时,书记厅厅长许碧惠表示,若当事人不服判决,应循法定进程寻求救济;司法院新闻及法治宣导处长吴定亚则称,个案法律解释属于审判独立范畴,不便多作说明。 新北地检署同日已提起上诉,认为一审过度限缩死刑适用标准。 土城双尸案始末?
当街杀妻、小姨子 一审判2个无期徒刑 此案发生于2025年7月7日,谢文雄因婚姻问题对妻子产生强烈控制欲,当天开车尾随妻子张女及小姨子,先以车辆追撞2人,再持厨刀、铝棒攻击,造成2人死亡。 新北地院国民法官法庭于2026年8月判处谢文雄2个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判决理由指出,谢文雄虽有杀人行为,但检方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他在预谋阶段就有连续杀人的计划,也未能证明他具有再犯杀人罪的高度危险,或欠缺更生教化及重新融入社会的可能性,因此认定本案不符合宪判8所要求的「犯罪情节最严重」要件。 宪法法庭判字认定「杀3人才能判死」?
宪法法庭于2024年9月20日作成的宪判8(113年宪判字第8号),并未明文规定杀害3人以上才能判死刑,而是指出,死刑仅得适用于「个案犯罪情节属最严重」,且刑事进程符合宪法最严密正当法律进程要求的情形。 此案争议在于,新北地院认为,宪判8判决理由使用「多人」描述犯罪结果,而非法律条文常见的「数人」,因此解释上应较接近「多数人」概念,单就杀害人数而言,须达3人以上才符合相关标准。 新北检为何上诉? 质疑一审过度限缩 对此,新北地检署10月8日提起上诉,指出一审将犯罪情节逐项切割检验,过度限缩死刑适用标准。
检方表示,谢文雄案发前曾多次预告杀人,并于案发前一天购买厨刀、铝棒;案发当天追撞2人后,先杀害小姨子,再杀害妻子,这些犯罪历程及手段都应纳入整体评价。 针对杀害人数,检方主张,「多人」的文义并非当然排除2人,不能迳以固定人数划定死刑门槛,应综合犯罪动机、手段及其他情状判断;此外,检方也指出,一审对谢文雄再犯危险性的认定仍有重新审究必要。 家属、民间团体怎么看? 「人命不该变成数字」 判决曝光后,死者家属质疑,难道杀害3人以上才能判死刑?
社团法人生命权平等协会10月9日也发表声明,批评司法将人命数量当成「死刑KPI」,并以「技术性废死」形容相关判决结果,协会认为,犯罪是否达到最严重程度,应综合预谋、手段及被害情况等因素评估,不应只以杀害人数作为标准。 目前案件已进入上诉进程,后续将由上诉审查看一审对宪判8的解释及量刑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