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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郑维真 彰化9日电)彰化基督教医院前院长郭守仁涉嫌利用职务影响力,与另8人共谋设立人头公司,标得彰基工程或采购案,再转由其他厂商实际施作,犯罪所得逾7000万元,彰检依背信罪嫌起诉9人。
彰化地方检察署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郭守仁于民国97年至106年担任彰基院长,掌握工程、设备、医卫材、庶务及外包采购最终决策权。他卸任院长后,于107年至108年担任协同院长,对彰基事务仍具实质影响力。
彰基107年起由陈穆宽接任院长,并于同年5月底通过组织条例,药品、工程、设备、医卫材采购议价标件,改由采购议价决策委员会审议及决议,院长不再经手工程采购事宜。陈穆宽并采纳郭守仁建议,任命郭守仁担任决策委员会运行秘书,赖姓前副院长等人担任委员。
检方表示,郭守仁深知其担任彰基院长、协同院长及决策委员会运行秘书期间,对该院工程与设备采购具有最终决定权或实质影响力,竟与赖前副院长等人谋议从105年至108年共同成立人头公司,前后由被告等人担任董事长、董事、监察人或股东等职务,里应外合,由人头公司标得彰基工程或采购案,再转由其他厂商实际施作,借此抽取不法利益,进而损害彰基利益。
彰检指挥法务部调查局中部地区机动工作站、彰化县调查站、南投县调查站、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第六大队、彰化县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科技侦查队,并会同财政部中区国税局侦办。全案侦查终结,检方依刑法背信罪嫌起诉郭守仁等9人,并对郭守仁求处有期徒刑7年。
彰检表示,被告犯罪所得高达新台币7000余万元,自愿缴回犯罪所得700余万元已由地检署查扣在案,项目小组另向法院声请获准而查扣被告所有不动产11笔及台积电股票10张,以避免被告坐享犯罪所得。(编辑:陈清芳)1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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