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09 发言日期: 1151008 发言时间: 173446 公司代号: 2425 公司名称: 承启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出售子公司思腾合力(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及 其相关转投资事业体全数股权,完成签订股权买卖合约书 符合条款: 第49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08 说明: 1.重要子公司、第七条第三项视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拟于海外证券市场申请挂牌之子 公司名称:思腾合力(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转投资事业体。 2.发生缘由(降低持股(或出资额)比例或丧失控制力):处分全部持股丧失控制力。
3.降低持股(或出资额)比例之方式(请分别列示各次发生日期、发生原因、方式、降低持 股比例、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1)发生日期:115/08/18董事会及115/10/08股东临时会决议通过。 (2)发生原因及方式:处分重要子公司思腾合力(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转投 资事业体全部股权。 (3)降低持股比例:持股比例由51%降为0%。 (4)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交易总金额 人民币167,000,000元。
4.丧失控制力之方式(请列示发生日期、发生原因及方式):本公司于115/10/08 股东 临时会决议通过后,双方于 (当日) 完成签订股权买卖合约书,本公司即丧失对思腾 合力(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转投资事业体之控制力。 5.股权(或出资额)受让对象或所洽特定对象(请分别列示各次交易对象): 1.思腾汇智(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天津群创贰号企业管理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 3.天津群创参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4.天津群创肆号企 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6.与交易对象之关系(请分别列示各次交易对象与公司之关系): 四家交易对象负责人均为王伟(股东并包含「思腾等公司」之重要员工),王伟(为 「思腾等公司」之负责人),故本交易属关系人交易。 7.处分利益(或损失)(请分别列示各次处分损益)(若无处分损益请填写不适用): 预估处分利益:人民币6,265,149元。 8.迄目前为止(含本次交易),对重要子公司、第七条第三项视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拟 于海外证券市场申请挂牌之子公司累积降低持股比例:51%。 9.迄目前为止(含本次交易),对重要子公司、第七条第三项视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拟 于海外证券市场申请挂牌之子公司持股比例:0%。
10.独立专家姓名及其就历次价格合理性之意见: 宏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唐如又会计师,就交易价格合理性表示意见,处分思腾合力 (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约 51%股权价值,其处分价格略高于天津中天华信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及天津津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之评估价值,处分之价格尚称合理。 11.独立专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丧失控制力对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影响之意见: 宏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唐如又会计师,依「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细 则」第48-2 条,对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之影响出具意见书表示,处分思腾合力(天津) 科技有限公司约 51%股权价值,母公司业主权益增加约人民币 6,265.1 千元,对本 公司之股东权益无不利重大影响。
12.是否影响母公司继续上市:否。 13.审计委员会决议日期:115/08/18。 14.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15.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8/18。 16.董事会决议内容:主席征询全体出席董事,无异议照案通过。 1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